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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四个强化”深入推进河长治河管河

来源:政府办 宋杰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9-07-12 10:51

今年以来,柞水县坚持把认真贯彻落实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全面彻底整治河道范围内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等“四乱”问题,河道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一是强化领导压责任。成立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3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河长制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考核检查等工作。实施“三级同管”,明确各流域县级正副河长、镇(办)级河长、村(社)河长195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管理建机制。建立“河长制”县级联系会议、督查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经费,为每个镇(办)拨付河长制工作专项经费3万元,并对村级河长、副河长每年给予800元、600元的补贴。投入300余万元建设了河长制信息平台,今年已新建堤防4.17千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8.8平方公里,确保河岸整洁、河道通畅、河面清洁。

三是强化监管维秩序。在原水政监察大队的基础上新设立河道管理、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3个执法中队,统一行使水行政处罚,并落实水政监察巡查,实现白天巡查常态化,夜间巡查经常化,问题巡查具体化,今年累计开展水政监察执法巡查60余次,巡查发现问题20余起,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和“砂石资源采运专项治理”10余次,依法拆除砂石加工场32家,违法开采砂石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四是强化整改补短板。针对省、市暗访发现的问题和“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一条一条交办追责,一项一项销号整改,11个问题已全面整治到位,2个问题正在加紧整改。目前,我县河道生态环境逐步改善,河流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均达到二类水质标准,实现了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转变。

五是强化宣传浓氛围。充分利用县政府网站、电视台、微信微博等媒介,广泛深入宣传河长制,在各流域悬挂宣传横幅、刷写标语、及时更换河长制公示牌牌。同时,向社会公开河长制办公室监督电话和各级河长电话号码,鼓励群众监督举报,切实发挥广大群众在开展河流保护、监督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形成了全民参与治水、管水、护水的良好氛围。

文稿编辑:曹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