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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来源:县审批局 徐涛 白萌 赵竹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9-06-18 11:58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市场监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近日,柞水县扎实安排部署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一是全面做好前期各项工作。依照法律法规,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及时完成本单位市场监管领域抽查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结合监管特点,统筹建立健全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及时维护到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实行动态维护和管理。同时,制定完善抽查工作细则,提高抽査检査规范化水平。

二是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明确各批次抽查的范围、数量和时间安排。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的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实现“进一次门、査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按照年度抽査工作计划安排,根据抽查涉及的对象范围和参与部门,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在抽取过程中,按照监管领域、执法队伍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风险程度的检査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检查对象被抽查概率,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

四是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综合考虑地理环境、人员配备、业务专长、保障水平等客观因素,因地制宜选择随机抽取执法检査人员的方式。对执法检査人员有限,不能满足本区域内随机抽查基本条件的,采取直接委派方式,或与相邻区域执法检査人员进行随机匹配,确保抽查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五是合理确定抽查检查方式。采取实地核査、书面检査、网络监测等方式开展抽查,涉及专业领域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査咨询等工作,或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检査结论、司法机关生效文书和专业机构做出的专业结论。同时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抽查检查效率和发现问题的能力,实现全程留痕。

六是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査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专业抽査系统或部门网站等渠道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将抽査检査结果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强化抽查检查结果信息共享,完善信用约束措施,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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