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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出台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

来源:扶贫局 徐启东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6-12-02


2016年是脱贫攻坚工作首战之年,柞水确定了实现21个贫困村摘帽、8900人贫困群众脱贫的目标,距离年底仅剩不到1个月,为了检验各镇(办)、村(社区)脱贫攻坚实效、查找工作差距,根据中、省、市相关政策和《柞水县脱贫攻坚绩效考核办法》、《柞水县脱贫攻坚工作若干规定》、《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等文件要求,柞水县扶贫局会同相关部门研讨编制了2016年度脱贫攻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于11月29日下发,对镇(办)、驻村工作队、“五个一批”相关部门单位、村(社区)两委会、驻村工作队员脱贫攻坚各方面工作进行全方位无死角考核。考核内容以精准脱贫为主攻方向,以减贫实效、贫困户移民搬迁安置、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成效、脱贫工作群众满意度、基础设施建设等为基础,将贫困发生率减少情况、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贫困群众居住环境的改善和脱贫攻坚重点工作、项目落实情况作为主要指标。    

根据办法要求,考核将于12月5日至12月15日进行,考核结束后将根据结果施行“授红旗、挂黄牌”的奖惩制度,并对未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的镇(办)和驻村工作队予以“一票否决”。

 

 

 

文稿编辑:陈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