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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群众反映柞水县渡船口高速路桥下垃圾污染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8-10-30

 

 

柞政办函〔2018〕239号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群众反映柞水县渡船口高速路桥下垃圾

污染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

 

市环委办:

按照市环委办(商环委办函〔2018〕45号)要求,现将群众反映柞水县渡船口高速路桥下垃圾污染问题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案件基本情况

2018年10月8日,接到商洛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环境信访投诉件(商环委办函〔2018〕45号),群众反映“柞水县渡船口高速路桥下垃圾污染问题”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组织县环保局、水务局、城管局、清洁办和下梁镇负责,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处理。

二、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一)经查,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柞水县渡船口高速路桥下垃圾遍地,污染严重”的问题不属实。

(二)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制,确保商洛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商环委办函〔2018〕45号)环境信访问题调查整改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县环保局,责任人:县环保局局长程裕民)。

(三)信访问题处理情况

1、现场核查情况。2018年10月12日,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队长毛加森带领县水务局、城管局、清洁办和下梁镇政府等单位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实。投诉材料中所拍照片系柞水县下梁镇耀文废品收购站(位于柞水县渡船口高速路桥下)站内废品堆放情况,收购的物品没有分类,堆放比较杂乱。收购站经营手续齐全,河道及周围无垃圾散落现象,无污水排放,未造成环境污染。

2、举报问题查处情况。针对柞水县下梁镇耀文废品收购站场区物品堆放混乱,场区卫生差的问题,由县环保局、水务局、城管局、清洁办和下梁镇政府对业主进行批评教育,下梁镇政府责令业主对站内卫生进行全面整治,修建围墙,安装防风网,规范废品的堆放和处置,确保废品与外界隔离。同时加强对收购站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收购站规范经营(责任单位:县环保局、水务局、城管局、清洁办、下梁镇政府;责任人:县环保局局长程裕民、县水务局局长陈新波、县城管局局长黄国政、县清洁办主任吴斌、下梁镇镇长舒涛)。

3、无责任追究情况。

4、查处结果公开及回复情况。

柞水县将此件查处情况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三、信访案件联系人

姓  名:吴  斌(县清洁办主任)    139xxxx6190

陈小飞(下梁镇经发办主任) 139xxxx9539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