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文件 > 政府办文件 > 

关于印发柞水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1-08-16

柞政办发〔201172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柞水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柞水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柞水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促进我县城乡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发展,根据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商政发〔201125)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二)目标任务。以保障居民老年基本生活为目的,以基本覆盖城乡居民适龄人口为工作任务,使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与我县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2011年全县85%以上的城乡居民参保,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的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确保2011年年底前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

(三)坚持个人(家庭)和政府合理承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

(四)坚持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的原则。

(五)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

三、保障范围及对象

具有我县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不含被征地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NextPage](一)制定方案阶段(201171日至2011731日)。制定《柞水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和《柞水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二)工作准备阶段(201181日至2011825日)。

1、成立工作机构。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暂行办法》的精神,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县、镇分别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养老保险工作机构,并确定专人开展工作。各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责任、方法步骤,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2、健全管理机制。印制《缴费证》、《领取证》、参保登记和待遇发放各类业务表册,落实专用票据;开设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确保基金存储拨付渠道畅通;制定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基金稽核、内控和管理制度;合理核定启动经费和工作经费并及时拨付到位。

3、组织动员培训。召开柞水县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动员培训大会,对各镇分管领导和镇、村业务经办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有关文件和具体操作办法,掌握工作的程序和环节,明确工作职责和经办业务知识。

4、开展调查登记。组织力量开展调查摸底,摸清本辖区村、组、农户应参保的人数、年龄、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数等基本情况,按户进行造册登记,并将调查摸底情况与公安部门的资料进行核对。

(三)参保缴费阶段(2011825日至20111030日)。

1、组织参保。工作人员深入农户发放登记表,逐人填写登记,组织参保人员选择缴费档次,并缴纳保险费。

2、督查督办。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人社局对全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定期通报。

3、建立档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档案和个人账户,并将相关信息微机录入,建立电子档案。

(四)发放养老保险待遇阶段(2011111日至20111120日)。

1、确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对农村年满60周岁以上人员逐人进行造册登记,核实其年龄及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标准。

2、上报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基础资料,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进行审核。

[NextPage]

3、对符合领取条件的60周岁以上居民,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统一办理银行用户存折后,由各镇统一领取发放,并通过指定金融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

(五)总结验收阶段(20111120日至20111215日)。

各镇对照任务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和存在问题,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镇具体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并提出合理建议报县政府审阅。

(六)巩固完成阶段(20111216日至2012531日)。

根据参保情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惠民工程”,涉及到千家万户居民的切身利益,各镇要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动员全体机关干部投入到这项工作中来,明确任务,分片包干,抓好落实。县直有关部门要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确保把这项惠民工程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县人社局、文广局等部门要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板报、宣传单等措施,加大对中央和省、市、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算账对比,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政策、优惠条件、享受待遇等内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层层召开动员会,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充分调动广大城乡居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营造覆盖全县的宣传舆论氛围。

(三)强化协调,密切配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镇实施工作的业务指导,深入基层,掌握动态,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有效落实。

(四)强化督查,有序推进。县上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作为今年县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工作正式启动后,在县广播电视台开设专栏,每周评比工作进度,对领导重视、认识明确、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按时完成任务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主动,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确保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NextPage]

主题词:社会保障保险方案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人武部。

县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省市部门驻柞各单位。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816印发

共印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