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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城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公布实施

来源:环保局 黄德荣 汪姣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9-07-08

文件链接:http://www.snzs.gov.cn/html/zwgk/zfwj/zzbf/99145.html


随着我国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的不断更新,同时按照《关于加快实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暨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工作的函》(陕环大气函[2018]66号)文件要求,我局委托西安圆方环境卫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柞水县城声环境功能区进行重新划分。

2019年3月18日-22日西安圆方环境卫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柞水县声功能区进行了现场踏勘,结合现场踏勘情况、相关标准、规范进行现场声环境监测。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柞水县城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报告》。

2019年5月,我局向县发改局、公安局、交通局、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后,又召开了专家评审会,并顺利通过技术评审。经过长达一个月的时间,技术单位针对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划分方案和区划图进行了认真梳理,仔细修改。

近日,《柞水县城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县政府批准实施,并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这是继1993年之后,柞水县第二次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区划进行调整划分。此次《方案》的划分、批准、实施、公布,是为了适应柞水城区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建成面积不断扩大、建筑物不断涌现及建设用地的实际变化需求。

此次《方案》划分范围为柞水县城建成区,南北长约14公里,东西宽100-600米,北至柞水CNG加气站,南至明星村,东西两侧到山体,面积5.4km2,包括迎春社区、仁和社区、石镇社区、北关社区、马房子村、沙坪社区、明星社区。划分范围内常住人口为32887人。本次区划无0类区划单元。1类区区划面积为0.37km2,占本次区划总面积的6.9%;2类区区划面积为3.63km2,占本次区划总面积的67.2%;3类区区划面积为0.54km2,占本次区划总面积的10%;4类区区划道路总长度为64.79km,面积为0.86km2,占本次区划总面积的15.9%。

《方案》的正式批准实施,更加符合柞水县城市声环境功能现状,同时为建设项目环境规划、城市环境噪声污染执法监管、噪声污染源治理、环境信访投诉处理等提供了科学依据。

文稿编辑:曹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