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财政预算决算 > 

柞水县社保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8-09-29 08:26


柞水县社保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办全县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工作;

2、负责拟定全县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基金收支计划及预决算工作;

3、负责全县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支付、基金管理及政策宣传咨询工作;

4、负责全县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征缴、扩面、稽核工作;

5、负责全县干部保健知识宣传及健康体检、保健活动组织实施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全面完成市下达我县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扩面征缴任务,详情如下: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2544人,征缴医疗保险费3846.26万元,完成年征缴任务113.1%,超额完成13.1个百分点;享受待遇129549人次,基金支出1646.5万元,
2.工伤保险参保13670人,征缴工伤保险费258.19万元,完成年征缴任务117.4%,超额完成17.4个百分点;

 3.生育保险参保7503人,征缴生育保险费100.47万元,完成年任务111.6%,超额完成11.6个百分点;

 4.失业保险参保9011人,征缴失业保险费233.37万元,完成年征缴任务194.5 %,超额完成94.5个百分点;

 5、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7974人,征缴医疗保险费170.15万元;享受待遇995人次,基金支出485.93万元,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决算单位构成:柞水县社会保障事业管理局本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单位编制14人,年末实有人数14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人数14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2653.5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2653.56万元。

(2)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2653.5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45.69万元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2653.56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265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3.2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45.69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2653.56万元,主要原因是综合预算增加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2653.56万元,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3.5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945.69万元。社会保障和结余支出717.87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53.56万元,其中:包括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945.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3.2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 0.01 万元,下降2.7%,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 0 万元,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费用。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年全年因公出国(境) 团组0个。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7年本部门公务车辆购置0辆,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公务接待费:0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我单位无培训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我单位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7 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 年本部门未开展绩效管理,计划2018年开展部门绩效管理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万元,主要包括单位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采购预算政府采购支出2万元。主要单位办公设备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2017年资产总额年末数29.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年末数13.02万元,固定资产年末数16.73万元。

截止2017年末,本部门无购置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 待费支出。

 

附件下载: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社保局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

文稿编辑: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