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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供销社​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8-09-29 08:34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党中央、省、市、县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参与组织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站,构建面向专业合作组织的服务平台;负责全县烟花爆竹及农资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直属企业单位行使出资人的职能,监督管理直属企业资产;指导全县基层供销社社有资产的管理。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要业务指标完成情况: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1个,入社社员达到766户,整改提高村级综合服务站3个,新增农资网点1个,9个镇(办)供销电商服务中心,51个贫困村供销电商综合服务站,发展农产品经纪人协会1个,农业产业化带动农户1156户。

(二)加强管理,深化改革。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陕发〔2016〕1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商发〔2017〕1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已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批下发。

(三)争取投资,搭建平台在省供销社、市供销社的高度重视、县供销社的指导下,我县电子商务得到稳步发展。争取陕西供销电子商务集团股权投资300万元,集团公司于2017年4月2日出资到位。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柞水金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主要经营集中在食用菌、食品及农特产品销售领域。通过自建平台(金穗e购)和第三方平台(淘宝、天猫、京东等)开设的注册网络店铺共计40个,店铺中年销售额超过百万元的有柞水金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家,全行业年销售额600多万元;从业人员73人,仅吸纳当地剩余劳动力51人。在全县51个贫困村建立供销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主要提供网上代购、农特产品网上代销、网订店取、信息采集发布和电话充值、网上缴费等生活服务。

(四)精准脱贫,卓有成效。

1用木耳产业托起农户“致富梦”。一是产业因地制宜,全面科学发展。柞水县供销社根据县情实际,抓住产业融合发展机遇,突出脱贫攻坚主导产业地栽木耳。柞水木耳被认定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依托良好的生态地理优势,积极引进了陕西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推广的地栽木耳、吊袋木耳、温室木耳等先进技术,生产出多种优良品种。并且销售采取线下与电商相集合的方式,使柞水木耳产业的市场核心竞争力更强。二是发展现代农业,拉动县域经济。柞水推行“党支部+‘三变’改革+村集体经济+企业+贫困户”精准扶贫模式,柞水县依托社有企业柞水新田地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建设年产2000万袋地栽木耳菌袋生产线,目前全县共有5家同等规模的菌袋生产企业,实现柞水县木耳产业产值3亿元,将小木耳发展为致富增收的大产业,形成“产业发展、集体增收、农民致富”的良性发展模式。三是新时期,新供销;发挥纽带,连接城乡;把工业品送入户,帮农产品找市场;陕西供销电子商务集团柞水金穗电子商务公司,不单单肩负着帮助农户把农特产品卖出去的使命,还承担着把日用消费品送下乡的责任,他们日复一日的用快递车辆把农户的日用消费品运送到乡亲们手中的时候,还将农户生产的农产品一车车发往全国,给农户带来致富的希望。

2、驻村帮扶工作:一是完成东沟村贫困对象核实和数据清洗工作。二是美丽乡村建设有序推进。三是整合“四支队伍”。夯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四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东沟农业发展公司流转土地4亩,由新田地公司支持建设标准化食用菌大棚10个。落实地栽木耳50亩,将带动50户贫困户增收,并解决村集体经济“空壳”问题。现共流转土地800余亩,与新田地公司和秦岭菊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发展地栽木耳和药用菊花,将全村所有农户都绑在产业链上,确保如期实现贫困户脱贫,贫困村摘帽。

(五)党建引领,用活机制。切实履行党组抓党建的主体责任,紧扣五个五党建提升年和“支部党日”活动,聚焦五大攻坚战、98798大会战,努力为建成“三个柞水”做出新的贡献。加强支部班子建设,支部按时换届;充分运用“三项机制”对社机关股室和基层社负责人进行了调配。一是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结合“三会一课”、“讲学平台”、“精准扶贫”,让“支部党日”活动走向扶贫一线战场;三是创新活动方式,让每个党员在活动中得到锻炼和提高,在实践中增强为农服务水平和能力。

(六)争取支持,促进改革。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下,稳步推进综合改革,同时,积极争取中华供销总社、省社和市社对我县供销事业发展的指导和支持。今年8月份,全国供销总社经济发展部栾海波副部长、省供销总社武静元副主任、市供销社闫英儒主任及有关市社领导一行20余人对柞水县供销综合改革进行现场指导,对产业融合项目建设进行了视察,县政府主要领导陪同。11月份省农林卫视-农村大市场栏目对我县供销产业发展进行了专题报道(用木耳产业托起“致富梦”),这都为推进综合改革和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只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8人,实有人员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6人,退休人员已移交养老机构。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 年度本年收入合计 180.42万元,较上年增加 71.2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加等。

(2)2017 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72.31万元,比上年增加63.12万元,原因同上。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 年本年收入合计180.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6.41万元,占总收入的53.44%,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他收入84.28万元,是收到新世纪酒店转来偿还债务资金等其他收入,占总收入的46.71%。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 本年支出合计17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24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 95.01%;项目支出1.07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占总支出的0.59%。

(二)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 年财政拨款收入96.14万元,比上年减少13.05  万元,主要原因是国有资产有偿收入减少。

2017 年财政拨款支出88.03万元,比上年减少21.16

万元,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0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商业服务等支出88.03万元(主要用于供销社机关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6万元,公用经费21.6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0.41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0.41万元,主要是中省总社来我县调研接待增加。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年全年无因公出国(境)

团组 。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7年本部门无公务车辆购置,无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

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批次,20人次、经费总额 0.45万元。主要包括接待中省市来柞考察项目、交流、调研等发生的接待费。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支出0.09万元,主要是公务员网络培训、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及供销系统业务培训支出,比上年增加0.03万元,增长50%。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支出0.03万元,主要是全县供销系统工作会及供销业务会议支出,比上年减少0.6万元,降低95.23 %,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供销业务会议次数及规模。

六、2017 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 年本部门未开展绩效管理,计划在2018年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6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2.86万元,增长15.2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办公设备购置费,维持机关日常运转的水电等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0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2017年资产总额年末数190.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年末数8.19万元,固定资产年末数182.15万元。

截止2017年末,本部门无购置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

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

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

支出。

    

 

 

附件: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供销社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文稿编辑: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