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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水务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8-09-29 08:35


 

柞水县水务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渔业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水利、防洪、渔业等工作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编制年度计划,起草地方性管理规范文件,并负责监督实施。

 2.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县和乡镇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3.拟定全县节药用水政策,编制节药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实施办法,组织、指导和监督节药用水工作。

 4.组织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河流、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5.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和仲裁乡镇流域及部门之间的水事纠纷。

 6.负责全县农村水电的建设、管理及电气化建设工作。

 7.实施全县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指导全县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综合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建议;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的融资工作。

    8.组织编制中型跨乡镇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拟定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9.组织指导对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全县主要河流、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办理全县“四荒地”使用权流转的审核、验证及发证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和跨乡镇重要水利工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和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建设;负责县城、乡镇供水水源及自来水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制定水土保持规划,负责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12.负责水利科技教育工作;组织水利科研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负责全县水利队伍建设。

 13.负责全县渔业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渔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主管全县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14.承担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主要河流、水电站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对全县涉河建筑物按管理权限予以审核或审批。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全县新修改造基本农田9000亩,占年任务的102%;发展节水灌溉面积6500亩,占年任务的108%;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6平方公里,占年任务的101%;开工建设农村饮水工程25处,受益人口5.6万人;完成水产品产量800吨,占年任务的123%;完成水利建设投资2.27亿元,奋力实现柞水水务事业追赶超越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机关党建、综治维稳、保密工作、脱贫攻坚、防汛抗旱、水政执法、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也稳步推进,并取得了新成效。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主要包括:柞水县水务局机关、柞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柞水县水产工作站、柞水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柞水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柞水县水政监察大队,但都是统一帐户核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 2017 年底,本部门人员行政编制 7人,事业编制49人,实有在职行政人数7人,事业人数9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度收入合计4236.23万元,较上年增加1202.52万元,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建设及维护项目增加。

(2)2017年度本年度支出合计4235.92万元,较上年增加1202.21万元,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建设及维护项目支出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4236.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170.65万元,占总收入的98.4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40.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29.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是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5.58万元,是拨入的公益岗位工资及其他部门拨款,占总收入的1.55%。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423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7.72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16.94%; 项目支出 3518.2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是水利工程建设及防汛、抗旱等项目,占总支出的83.06%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4170.65万元,比上年增加1136.94万元,主要原因是病险水库、凤镇水景观、农村安全饮水等项目增加拨款。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4170.65万元,比上年增加1136.94万元,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40.9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为农林水支出(水利)3990.95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518.46万元,主要是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水利工程建设330万元,主要是用于凤镇水景观二期工程项目建设。

(3)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75万元,主要是用于水利工程日常维修。

(4)水土保持814.5万元,主要是用于小流域河流治理及维护。

(5)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100万元,主要是省级项目用于水资源的保护。

(6)防汛13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物资的储备及防洪河堤的加固。

(7)抗旱81万元,主要用于抗旱物资的储备。

(8)江河湖库水系统综合整治1370万元,主要用于病险水库的治理。

(9)农村人畜饮水43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安全饮水项目的实施。

(10)其他水利支出133.99万元,主要用于水利抢险及补助。

   按支出功能科目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5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2.45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0.75万元,公用经费 81.70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土地开发支出)129.7万元,本年支出129.7万元,主要用于龙王沟土地回购、四荒地补偿。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接待费 0.5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8.51万元,减少1442.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本年没有安排这方面的支出;公务接待费减少0.1万元,减少16.95%,公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减少8.41万元,下降 100%,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运行费用。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年全年因公出国(境) 团组0个。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7年本部门公务车辆购置0辆,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公务接待费:2017 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5批次,36人次、经费总额0.59万元。主要包括上级来人接待.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没有培训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没有会议费支出。

六、2017 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未开展绩效管理,计划在2018年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7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2017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 42.01元,增长 51.4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脱贫攻坚费用及委托业务费项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0万元。主要是本年没有政府采购类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2017年资产总额年末数277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年末数2.34万元,固定资产年末数2105.56元。

截至 2017 年末,本部门只保留一辆防汛用车辆;无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 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 待费支出。

 

 

 

 

 水务局决算公开.xls

 

 

 

 

 

 

 

 

 

文稿编辑: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