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 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森林法》及《陕西省〈森林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林业的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和利用森林资源和林业用地;负责全县林业行政处罚和执法稽查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审核、指导全县林业系统的基本建设,管理、监督全县各项林业资金;负责全县林业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指导和监督全县林业系统的财务工作;负责林业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草)工程、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等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程,组织指导全县义务植树,承办县绿化委员会的工作,依法实施对林木种子的管理,指导本县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负责全县森林资源(含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其它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应由县政府、市政府、省政府、国务院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审核。组织实施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指导全县森林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重大案件。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全县国有林业资产。指导各类商品材(包括用材林、经济林C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负责全县林业科技、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林业队伍建设。对全县木竹加工、林产品、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负责林业宣传工作,指导全县林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县国有林场(苗圃)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共实施完成造林绿化面积5.3万亩,占市计划任务3.8万亩的139.47%,其中:天保工程造林2万亩(飞播造林1万亩、人工造林0.2万亩,封山育林0.8万亩),退耕还林1万亩,中央财政补贴试点造林1万亩,重点防护林封山育林1万亩,重点区域绿化和其他形式造林0.3万亩.完成森林抚育2万亩,占市计划任务2万亩的100%。完成退化林修复1.2万亩,占市计划1.2万亩的100%。完成核桃产业示范点建设 22处12945亩。2017年我局在全县适时组织开展了“查隐患、破火案”专项行动、“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 国家林业局林地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项行动”等3次大的严打专项行动,不断加大涉林案件查处力度,查处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164起,其中林业行政案件157起,刑事案件7起,没收木材7.87立方米,罚款90.74余万元;查处林区治安案件2起,行政拘留2人,罚款0.1万元,始终保持了对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使我县森林资源安全得到保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局机关现内设5个行政股室(办公室、营林股、林政股、核桃产业办、人事股);2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柞水县天保中心、柞水县退耕办),15个一类公益事业单位(县林业站、县森防站、县动保站、4个国营林场、6个木材检查站、林特产品发展中心、柞水县森林防火应急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林业系统总编制175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165名;实有在职人员101人,遗属人员16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度收入合计收入5681.89万元,较上年减少万元1492.24万元,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补偿资金减少和退休人员工资划归县机关事业养老办公室管理。
(2)2017年度本年度支出合计5541.62万元,较上年减少1632.91万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补偿资金减少和退休人员工资划归县机关事业养老办公室管理以及年末结转结余140.47万元。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5681.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681.8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是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54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3.86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43%; 项目支出 3067.44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天然林管护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补偿、绿化工程、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支出,占总支出的57%。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5681.89元,比上年减少1492.24万元,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补偿资金减少和退休人员工资划归县机关事业养老办公室管理。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5541.62万元,比上年减少1632.91万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补偿资金减少和退休人员工资划归县机关事业养老办公室管理以及年末结转结余140.47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11.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科学技术支出96.4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43.15万元、农林水支出4271.73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343.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07.45万元,公用经费636.41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130.32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11.9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接待费3.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39万元。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11万元,下降1%,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3.58万元,增加0.59万元,增长20%,主要是省市检查多、公务接待批次增加;公车运行费支出8.39万元,减少0.7万元,下降8%,主要是加强了单位车辆管理合理用车减少了支出。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年全年因公出国(境) 团组0个。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7年本部门公务车辆购置0辆,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8辆。
公务接待费:2017 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21批次,188人次,经费总额3.58万元。主要包括工作餐等支出。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支出 0.36万元。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支出1.1万元。
六、2017 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55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本级和下属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636.41万元,比上年增加159.86万元,增长34%。主要是增加了天然林管护人员经费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均按照采购程序办理。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2017年资产总额年末数467.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年末数261.86万元,固定资产年末数205.98万元。
截止2017年末,本部门无购置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 待费支出。
附件下载: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文稿编辑: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