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土地、矿产、测绘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本县有关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拟定本县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及测绘管理的规程、规范和办法。
2、编制和实施本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测绘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核;负责本县土地、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工作;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参与编制地质勘查、测绘规划并组织实施。
3、监督检查本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测绘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测绘标志;调处权属纠纷,查处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破坏测绘标志违法案件。
4、拟定本县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组织实施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治、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工作,确保耕地面积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5、统一管理行政区域内城、乡地籍和地政工作,负责完成土地调查、统计、定级、登记发证和土地权属勘界工作;建立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动态监测。
6、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本县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的管理办法;制定和实施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加大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和承包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的监督管理;依法统一管理和监督土地资产、土地市场。
7、调整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按规定审定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负责各类用地审查报批工作和建设用地的管理。
8、依法管理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报、上报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审定评估机构从事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的资格;负责培育矿业权市场并指导矿业权依法流转;负责调处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矿产勘查和采矿权权属争议、纠纷。
9、负责地质矿产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地质资料汇总管理;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审查确定地质勘查单位资格,管理地质勘查成果;依法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
10、负责地质环境、地质遗迹的保护,组织对地质环境、地质灾害进行监测,防治地质灾害;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
11、依法核对提供测绘成果;管理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确认并管理测绘成果;依法管理地图编制工作,审核向社会出版、展示的地图,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监督实施测绘标准,监督测绘产品质量管理。
12、负责本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3、承办商洛市国土资源局和柞水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守红线,提升耕地保护水平。严格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耕地保有量1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9.378万亩。建立了用地报告制度和耕地保护四级田长制,设置总田长2名,一级田长18名,二级田长162名,三级田长444名,明确职责,成立协调机构,设置了田长公示牌,按照800元/年·人和600元/年·人的标准,落实三、四级田长报酬36.96万元,设立了5万元奖励基金,配套建立了《镇级政府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等制度,组织培训3次1200余人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获省市审批后,建立了数据库,设置界桩400根、保护碑12面,签订镇村责任书88份、签字表79份。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2个,规模面积6400亩。实施土地整治项目15个,已通过市局验收12个,新增耕地541亩。
(二)围绕重点,服务县域发展大局。召开了全县建设用地报批推进会,组件申报城市供气工程、红岭石材加工等农转征4个批次19个项目,面积486亩。拟定了年度供地计划,涉及50个项目,面积4600余亩,全力保障柞山高速等重点项目用地。建立了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告知制度。挂牌出让牛背梁风情小镇、小岭工业孵化基地等国有土地9宗307亩,成交价款7006万元。划拨陕南移民搬迁、村级文化广场、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用地16宗23亩;完成13个重点项目用地征收,面积568亩,建设用地统征率达98%。
(三)用活政策,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签订协议收回2宗124亩闲置土地,向18家单位发送土地供应催告函,面积1100亩。县政府对8宗414亩未供即用的用地单位实施约谈,要求限期完善用地手续。对欠交土地出让金的1家企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建立国土资源诚信档案,已向省诚信平台上传信息50余条。近五年供地率达到62%,预警信息处置率95%,无合同违约现象,动态巡查率、闲置土地处置率100%。盘活低效利用土地2宗面积176亩,收储土地5宗面积256.46亩。充分利用国土资源支持脱贫攻坚政策,积极推进凤镇旅游名镇增减挂钩项目规划设计,踏勘移民搬迁拆旧复垦面积400余亩。
(四)加强管控,构筑良好利用秩序。在充分收集有关规划资料和掌握我县十三五期间建设项目用地需求的基础上,依据上级下达规划指标和规划主要指标重点投向要求,编制了柞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经县级各部门、园区、镇办听证和省、市专家评审,县级和乡级土地利用规划成果分别通过了省市政府批准,数据库已通过国土资源部审核。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已于2016年底通过评审,目前委托技术单位按照商洛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求正在修改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已经完成了前期的外业实地调查、资料收集整理、基础数据分析等工作,土地整治规划文本编制到位。受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35件,办理用地预审7件,占地1266亩;出示用地规划情况说明28件,占地4753亩。
(五)规范管理,优化矿业发展结构。推荐了1个省级预查地勘基金项目,资金270万元;完成了地热潜能水资源勘查项目申报立项,争取资金680万元。加大秦岭矿山环保督察整改,除1家企业因停产无法组织环保验收外,其它7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对自然保护区内的2家采矿权,责令停止自然保护区内的一切开采活动。深入推进三保三治行动,2017年已注销2家采石企业;关停转产粘土制砖企业7家,其中关闭拆除涉嫌非法占地的粘土砖厂4家,设备已全部拆除到位。完成43个探矿权和采矿权信息公示填报,公示率达到100%。制定了《柞水县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柞水县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柞水县采矿权审批工作规则》。落实安全生产“四个全覆盖”责任,进行安全生产大排查53次,下发整改通知书53份,确保本年度无一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夯实责任,健全地灾防治体系。编制了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急预案以及《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立了全县三级网络及二级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经费100万元,全面完成了示范市创建工作任务,顺利通过验收。实行“一点一档”管理,构建了县、镇、村三级监测预警责任网络体系。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75场次,参与演练人数达1.7万人次。全面开展在册隐患点汛前隐患排查、巡查、应急调查63次,特别是商南滑坡体地质灾害发生后,迅速抽调人员240人次,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30余次,对新发现的15处灾害隐患,建立健全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落实了监测责任人和监测员。组织实施中、省财政补助地质灾害治理项目8个,其中已通过省、市竣工验收项目2个,竣工待验项目2个,在建项目4个。
(七)重拳出击,严格国土监察执法。建立了三级执法监察信息网络和违法案件巡查、报告、备案及月报制度,实现了备案率、报告率100%。以卫片执法、环保督察整改、林业执法检查、砂石资源采运专项整治为重点,开展执法监察利剑行动,开展土地矿产执法巡查120余次,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29件。查处案件111 件,下发处罚决定书111件,收缴罚款215万元,结案95件,移交市局查处违法案件5件,协调调查批办、转办及交办件12件,对6宗典型违法案件依法实施了强制拆除,配合市级直查挂牌督办和交办案件7宗。全面加强卫片执法整改,在县电视台发布通告,公开曝光了一批重点违法案件,查处卫片案件20件,我县违法用地总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为5.88%,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面积的比例为3.59%,卫片执法检查顺利过关,实现了“零约谈,零问责”。
(八)攻坚克难,促进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实现了不动产登记“四统一”,今年6月1日,不动产信息平台在全市率先实现了同国、省联网共享,实时上传数据150余条;积极推进土地、房屋、林权存量数据整合建库工作,11月5日成功汇交国土部整合权项4500余宗。确定红岩寺镇为房地一体登记试点地区,目前正在按方案组织实施。积极理顺移民办人事关系,推进国土业务与移民搬迁业务融合,2016年度3718套房屋主体已建成,6个集中安置小区“小配套”项目在建;2017年的10个集中安置项目正在加紧建设。
(九)提高站位,狠抓信访维稳工作。紧紧围绕服务和保障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这个大局,成立了党的十九大信访安保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印发了信访安保维稳工作实施方案和处置工作预案。推行“局站所三级联动”网格化管理机制,划分责任片区,每个片区有1名局领导任片长,1名副科级干部任副片长,夯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一案一组”领导包案制度,对重大信访事项由局长牵头,由分管局长负责,选派工作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参与化解,全力推动“案结事了”。积极开展“主动下访”活动,班子成员定期深入基层,访民情、解民忧、察民意,处理信访事项30余起。加强信访研判监测,强化首办责任制,努力从源头上建立信访突出问题预防、发现、稳控和化解的长效机制。今年9月22日,我局作为全省国土系统信访维稳工作优秀单位之一,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做好党的十九大信访维稳工作会上,做了经验交流发言。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局机关现内设11个行政股室;1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包括:监察队、统征办、收储中心及八个国土所),3个一类公益事业单位(包括:整理中心、地址环境监测站、不动产登记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国土系统总编制64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事业编制49名;实有在职人员81人,离退休人员16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度收入合计7250.78万元,较上年增加2195.21万元,主要原因是回收龙王沟土地使用权费用。
(2)2017年度本年度支出合计7140.32万元,较上年增加2134.75万元,主要原因是回收龙王沟土地使用权费用。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7250.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69.61万元,占总收入的24.40%;政府性基金拨款5481.17万元,占总收入的75.60%;事业收入0万元,是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714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8.94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15.54%; 项目支出6031.38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土地收储成本、土地整理、土地及矿山资源规划调查等支出,占总支出的84.46%。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7250.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69.6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5481.17万元)比上年增加2195.21万元,主要原因是回收龙王沟土地使用权费用。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714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8.94万元,项目支出6031.38万元),比上年增加2134.75万元,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12.3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长。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8.94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0.45万元,公用经费 308.49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5481.17万元,支出5480.18万元,主要用于回收龙王沟土地使用权等费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接待费1.57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0.03万元,增长1.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增加 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增加 0.03万元,增长 1.91%,主要是国家土地及环保督察;公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减少0 万元,下降 0%,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运行费用。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 年全年因公出国(境) 团组*个。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7 年本部门公务车辆购置0辆,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公务接待费:2017 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23批次,238人次,经费总额1.57万元。主要包括土地、环保督察及上级检查工作餐费。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支出 1.53万元,主要是专项业务及公务员网络培训等。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支出2.97万元,主要是土地、环保督察等会议费。
六、2017 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69.61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308.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运行经费、土地规划调整与修编、土地及矿山后备资源调查等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551.19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治理、县级土地整理项目、土地规划调整与修编、土地及矿山后备资源调查及正常办公设备采购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流动资产398.76万元,固定资产367.22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 待费支出。
附件下载: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文稿编辑: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