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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房管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8-09-29 08:43

 

 

柞水县房管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工作,商品房市场销售监管、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监管。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保障、住房建设、房产市场销售监管和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和实施全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执行情况。

2、建立和完善全县住房保障体系,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的计划、建设、审核、准入、分配和管理及廉租房的物业监管工作。

3、负责全县商品房市场销售监管,查处违法交易行为,承担商品房预售许可、交易备案、抵押备案、房屋租赁等相关业务工作。

4、承担全县房地产中介(估价、经纪)服务机构监管工作;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及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和管理。

5、对全县物业服务行业进行监督检查,并会同财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6、承担全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及时向社会及相关部门提供有关信息。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新建中医院公租房项目154套,主体封顶,完成投资1203万元。

2、凤凰镇公租房基础设施项目,争取省级专项补助资金353万元,已完成招标。

3、核定并新增廉租住房补贴51户。

  4、完成商品房去库存任务352套,占年度任务315套的111.75%。

  5、办理商品房网签备案21起、销售面积3370m2,办理房地产抵押备案19起。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决算只包括本单位决算,无下属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 2017 年底,本部门人员事业编制 12人,实有在职人数11人,退休1人,退休人员已移交养老机构。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度收入合计1764.43万元,较上年减少126.91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拨款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2)2017年度本年度支出合计1747.33万元,较上年减少144.01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拨款下降相应的支出也减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1764.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764.4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64.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是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1747.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33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11.92%; 项目支出1539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是保障性住房支出占总支出的88.08%。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764.43万元,比上年减少66.79万元,主要原因是安排的保障性住房支出减少。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747.33万元,比上年减少87.8万元,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7.3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为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08.33万元,包括: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08.33万元,主要是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按支出功能科目为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539万元。包括:

(1)公共租赁住房1189万元,主要是用于公租房建设。

(2)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150万元,主要是用于廉租房租金补贴。

(3)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廉租房配套设施建设。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8.33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56万元,公用经费125.77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度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项目收支。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接待费 0.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0.01万元,增加2.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本年没有安排这方面的支出;公务接待费增加0.01万元,增加2.56%,公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同上年持平,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运行费用。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年全年因公出国(境) 团组0个。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7年本部门公务车辆购置0辆,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公务接待费:2017 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8批次,65人次、经费总额0.3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来人接待。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支出0.45万元,主要是本单位安排人员去外地参加物业管理业务培训。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支出0.08万元,主要是本年单位安排保障房分配有关会议方面的支出 。

六、2017 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 年本部门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金额1539万元,已按照既定的预算和计划完成了所有的工作任务。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77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2017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 52.91元,增长42.0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费用及廉租房管理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0万元。主要是本年没有政府采购类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 2017 年末,固定资产7.61万元,占总资产的0.17%,主要是保障性住房项目在建4526万元。无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 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 待费支出。

 

附件下载: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柞水县房管局2017年决算公开表(1).XLS

文稿编辑: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