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发改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四句话:“宏观调控、综合平衡、协调服务、当好参谋”。
具体职责:一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二是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调节经济运行,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三是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四是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建设项目,负责组织实施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五是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六是研究能源开发和利用,负责能源行业管理,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七是承担组织编制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监测评估。八是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拟订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九是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十是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县节能减碳的综合协调工作。十一是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宏观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十二是组织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装备动员有关工作。十三是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进出口总量计划、粮食调拨计划和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十四是承担关天经济区、苏陕(宁商)对口扶贫协作与合作、南水北调等相关工作。十五是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密切配合下,我局紧扣稳中求进、提质增效总基调,认真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坚定不移地推动调结构、稳增长、惠民生、促发展、防风险工作。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平稳,实现生产总值74.98亿元,增速10%;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21.9亿元,增速5.7%;完成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328元,增速8.7%;实现服务业增加值22.19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29.59%,增速7.1%;实现民间投资11.8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7.3%;预测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3.32%,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同比下降4%,均完成市上下达的目标任务。前三季度,生产总值增速位居全市第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位居全市第二。围绕“追赶超越”、“五大攻坚战”、“98798”大会战目标及工作任务,做好我局牵头的“追赶超越”、“新型城镇化攻坚战”、“98798”大会战任务落实。牵头新型城镇化攻坚战的各项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和考核实施细则,将重点工作细化分解,明确了责任单位,召开了6次联席会议,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二三季度新型城镇化攻坚战考核位居全市第二和第四。完成全县“五新”战略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起草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柞水县发展改革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发改系统总编制25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事业编制11名;实有在职人员28人,离退休人员6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度收入合计收入4104.15万元,较上年增加2884.7万元,主要原因是陕南循环发展等项目资金增加。
(2)2017年度本年度支出合计支出4056.45万元,较上年增加2837万元,主要原因是陕南循环发展等项目资金支出。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4104.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100.37万元,占总收入的99%,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他收入3.78万元,是预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1%。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405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6.45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8%; 项目支出 3720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能源节约利用支出等支出,占总支出的92%。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4104.15万元,比上年增加2884.7万元,主要原因是陕南循环发展等项目资金增加。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4056.45万元,比上年增加2837万元,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52.6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行政运行302.54万元,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50.13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40万元,能源节约利用200万元,其他支出176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32.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6.90万元,公用经费105.77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98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接待费 0.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0.26万元,增长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增加 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增加 0.26万元,增长 36%,主要是高铁建设协调接待等;公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减少 0 万元,下降 0%,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运行费用。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年全年因公出国(境) 团组0个。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7年本部门公务车辆购置0辆,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公务接待费:2017 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6批次,95 人次、经费总额0.98 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来人检查工作接待。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支出 0.79万元,主要是业务、政策培训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支出0万元。
六、2017 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未开展绩效管理,计划在2018年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商品和服务支出105.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采购办公设备等支出9.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年末实有资产92.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60万元,固定资产43.64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 待费支出。
附件: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文稿编辑: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