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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城市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8-09-29 09:46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设施、公共事业维护管理。

(二)、负责城市停车位的管理,户外广告经营和管理。

(三)、负责污水垃圾处理、城市管网、燃气行业安全管理以及城镇垃圾污水处理、城市管网、燃气安全报表等工作。

(四)、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亮化、城市维护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城市(综合)管理执法、规划区内城建规划监察等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一是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拆除回用水池、紫外线消毒房及原出水流量槽;完成沉淀池、高效水池及组合水池纤、维转盘滤池池体及设备间;出水在线设备移至新的出水流量槽,并启用新的出水流量槽;安装临时脱泥设备并在过渡期间启用;改造原脱泥机房;对需改造CASS池一、二号池清理、改造、试运营,CASS池三、四号池主体完工;非标设备、仪表设备全部采购到位并安装调试到位;配电箱改造完成;中控软件重新编程。预计到12月底污水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污泥脱水率达到60%。累计完成投资2000万元。二是垃圾填埋场功能完善项目。目前已全部完工,正在进行工程审计决算工作。三是柞水县污水处理厂出水河道水体污染治理工程。目前已完成了该项目的规划、环评、可研、初设实施方案,设计招标,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投标等前期相关手续。四是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智慧大厅建设,软件数据系统正在招标。

(二)市容市貌规划执法成效显著。一是加大市容市貌管理力度。联合公安、市监、交警、环保、国土等部门联合执法,总计下发限改通知156份,宣传教育沿街经营户3000人次,整治倚门店、店外店605户,取缔露天烧烤摊点3处、占道水果摊点5处,清理杂物垃圾70余方,清理门店橱窗宣传、门楣横幅350余条,清理室外乱挂晾晒150余起,清理建筑物料占道堆放86起,整治废旧收购点、修理厂9处,清理野广告153起,规范人行道乱停乱放车辆300余辆。市容中队全年立案查处案件46起,其中一般程序案件15起,占案件总数的30.7%,简易程序案件31起,占案件总数的69.3%。二是食品摊贩得到有效监管。(1)建立了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电子档案动态管理系统。对已经备案不再经营的摊贩进行注销,共注销洪福荣等7户。督促新增加的摊贩进行登记和备案,并对备案后的食品摊贩进行跟踪管理,今年新备案29户。(2)开展了食品摊贩培训。我局联合乾佑街道办市场监管办公室对新老城区的食品摊贩进行了集中培训,加强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衔接,做好食品小摊贩的数据上传和资料上报工作。2017年我局被陕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陕西省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评为全省“三小”整治工作先进单位。三是道路扬尘治理效果明显。今年,我局与环保、公路、交警、国土等单位联合执法,通过50天的治理,城区的建筑工地和砂石堆放场实现规范化管理,场区的道路全部硬化,场区道路与城市道路连接处建车辆冲洗台,进出车辆全部覆盖,对企业车辆进出场区规范管理,要求没有达到标准的2家企业不得经营,并对7家砂石厂进行了限期改正措施。保证了车辆进出场区对城市道路不污染,从源头上杜绝了扬尘污染。四是严格规划管理。按照“事前介入,事中服务,事后管理”的方式不断强化规划管理执法。今年共拆除6处违法建筑物,拆除面积 559㎡,立案查处17起违法建设案件,发放停工通知46份,责令改正通知46份,查封违法建设14户,有效维护了城市规划的严肃性。

(三)市政设施维护全面及时。一是加大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建设管理力度。今年共投入160万元对市政配套设施进行维护,县城建成区内所有设施基本做到有专人巡查、有专人处理,全面保证损了市政设施的正常维修。今年累计完成更换破损人行道砖1300m2;疏通下水道2000m;疏通污水、雨水井100多座;更换汉白玉栏板120m;更换各类井盖50块;修补路面坑洞50m2,共维修路灯400盏(次),路灯线路检修2.5公里;调节路灯时控钟20次;更换路灯时控钟16个(次);灯杆灯具保洁1500杆(盏)二是提高城市绿化、美化效果和专业化水平。一年来,针对不同树种生长要求,适时进行修剪、除草,定期进行浇水、施肥、打药、病虫害防治等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全力实施城区绿化苗木补植及养护工程。累计完成投资71.47万元,完成城区苗木补植、修剪及养护项目。创建省级园林式单位1个,市级园林式单位4个,同时完成省级园林城市复验工作。 

(四)垃圾污水管理规范有序。一是加强环卫保洁、垃圾收集和清运的监督管理。今年以来,我局加强了对陕西静能、陕西名堂两家承担城区道路保洁任务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考核标准对两个公司进行严格考评,加强了街道保洁的巡查检查力度,坚持每天巡查不少于两次,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城区卫生整洁。二是规范垃圾清运和处理。今年新建垃圾管理门房,启用了垃圾称重系统,加大垃圾称重,检验,进场的的检查,严格禁止建筑垃圾和医疗垃圾进场,全年处理垃圾2.3277万吨,垃圾处理率为90%。三是加大垃圾处理收费工作力度。年初,对城区收费对象进行详细如实摸底统计,制定了收费计划,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取,确保了垃圾处理收费工作的正常进行。到目前共征收街道门店350余户4.3万元卫生费,征收各单位和小区卫生费23万元,共计征收卫生费27万元,为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开创了良好的工作局面。四是污水处理规范推进。不断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督查管理,严格按照环保标准规范运营。全年共计处理污水 111.97万吨,污水处理率为88%,无不达标排放。

(五)定期检查,确保安全生产不出事故。加强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燃气企业运营的监督管理。统筹做好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燃气企业等运营管理工作,通过定期与不定期检查、专项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督促各企业按照行业标准规范运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使监管成为一种常态。全年我局共组织燃气检查12次,组织演练1次,下发燃气安全隐患检查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对发现存在的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及时责令限期整改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2017年全局无不安全事故发生。

(六)脱贫攻坚工作初见成效。根据中省市县各级政府脱贫攻坚工作的要求,选派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常驻包扶村,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数据清洗工作圆满完成。按照中省市脱贫攻坚数据清洗要求,配合镇村两级抓好包扶村数据清洗工作,在充分调查了解、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对贫困户进行了重新认定,共剔除14户,新增13户,保证了贫困户的进入退出程序合法,公平公正。二是帮扶工作有效开展。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先后对村民院落进行了硬化,外墙进行了刷白,为村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人居环境;在村重要区域修建休闲广场,村容村貌得到有效改观。并且,聘请县药办专业人员制定了红安村药业发展规划,使产业发展有章可循,也为贫困户脱贫致富拓宽了道路。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 3 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柞水县城市管理局局机关

2

柞水县城市监察大队(下属单位)

3

柞水县东坡森林公园管理处(下属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 2017 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 29人,其中:行政编制 4人、事业编制 25人;实有人员 4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7人已移交养老机构。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 年度本年收入合计 2597.32万元,较上年增加1249.07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加、市政设施维修以及环境卫生治理项目增多等。

(2)2017 年度本年支出合计 2217.68万元,比上年增加 869.43万元,原因同上。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 年本年收入合计2597.32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278.36 万元,占总收入的 87.82%,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08.96万元,占总收入的11.78%;事业收入10万元,是单位行政罚没收入所得,占总收入的0.4%。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 本年支出合计2217.68元,其中:基本支出 348.75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 15.75%;项目支出1868.93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我局主要包括市政设施建设、环境卫生治理等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 84.25%。

(二)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 年财政拨款收入2587.32万元,比上年增加

1408.67 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加、市政设施维修项目以及环境卫生治理项目增多等。

    2017 年财政拨款支出2587.32万元,比上年增加

1239.07万元,政府性积金支出308.96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278.3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节能环保支出800万元(主要用于污染防治和水体支出)、城乡社区支出 1281.39 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072.30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0万元以及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89.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6.97万元。

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072.30万元主要包括:

(1)行政运行支出100.14万元。用于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城管执法支出11.84万元。用于城管执法大队的日常支出。

(3)其他城乡社区管理实务支出960.32万元。用于城市维护、城市基础设施更换项目以及垃圾场运营等项目支出等。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39.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2.23 万元,公用经费77.7 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308.96万元,用于项目支出127.46万元,其中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91.06万元,污水处理费及应对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6.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81.5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 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1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 万元。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1.18万元,下降 54.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增加 0万元,增长0%,主要是我单位没因公出国的业务;公务接待费减少1.18万元,下降 54.13%,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公务接待费用;公车运行费支出 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 0%,主要是我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 年全年因公出国(境)

团组 0 个,参加财政部、省委省政府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是境外培训、项目考察等。支出内

容包括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培训费、国外城市间交

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7 年本部门无公务车辆

购置,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 辆。

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0批次,45人次、经费总额1 万元。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支出 1.04万元,主要是市政、环境卫生以及城市规划等相关专业人员培训支出,比上年增加 1.04 万元,增长 100%,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没有会议费支出。

    六、2017 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 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81.39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9.93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工资福利支出236.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74万元。2017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 16.56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单位日常维护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22.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0.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 2017 年末,本单位实际共有车辆 0 辆(其中:财政拨款开支 0 辆);单价1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2台(套);无单价 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7 年当年无购置车辆、单价 50 万元以上的设备、单价 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

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

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

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

支出。

    5、预算改革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

支出。

 


2017年决算公开(城管局).xls

文稿编辑:鲁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