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县委、政府机关大院固定资产和国有资产的分配、管理和维修;
2、负责县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等全县大型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
3、负责县委、县政府、人大和政协四大家的来宾、来客接待工作;
4、负责机关大院房地产管理、制定房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县委、县政府大院房屋基建和管理分配机关办公用房;
5、负责县委、县政府大院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建设;
6、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的环境管理、园林绿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等工作;
7、负责机关大院所有房屋的维修,水、暖、电、卫生、机关食堂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拟订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规划、相关制度,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等相关工作。
9、负责县车改后调配的保留公务车辆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县办公用房清理、停止楼堂馆所修建相关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精抓细管搞好服务,始终以保障机关正常高效运转为中心,坚持软硬环境一起抓、升级改造同步走,努力为大院机关干部创造一流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其中包括严格标准搞好办公用房服务,坚持原则搞好公务用车服务,注重细节搞好公务接待服务,满意为本搞好职工用餐服务。
(2)科学规范抓好管理,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寓管理于服务中,寓服务于管理中,真正把该管的事情管好、管到位、管出效率。其中包括设施管理重维护、节能管理重效能、内部管理重激励。
(3)助力脱贫办实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把开展驻村帮扶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扎实做好结对帮扶的红岩寺镇红岩社区脱贫退出,全体干部职工平均到扶贫村下乡40余次,驻社区人均达60余次,帮助该村定项目、解难题,截止目前红岩社区已有14户52人脱贫。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柞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总编制19名,其中事业编制14名;实有在职人员14人,离退休人员4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度收入合计收入559.94万元,较上年减少233.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和房租收入减少。
(2)2017年度本年度支出合计555.11万元,较上年减少238.4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559.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59.9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555.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4.24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76%; 项目支出 130.87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559.94万元,比上年减少208.4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和房租收入减少。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555.11万元,比上年减少217.30万元,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5.1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40.11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424.24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8.43万元,公用经费 305.81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134.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接待费95.6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8.89万元。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37.35万元,减少22%,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29.15 万元,减少24%,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控制各种接待费用;公车运行费支出38.89万元,减少 8.2万元,下降18%,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运行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7年本部门公务车辆购置0辆,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9辆。
公务接待费:2017 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15批次,1701人次、经费总额95.69万元。主要包括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来宾接待。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没有培训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支出20.28万元,主要是人大、政协会议支出。 六、2017 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未开展绩效管理,计划在2018年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水电费支出2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89万元,日常办公费用20.3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购买电热锅炉14.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2017年总资产3187.4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3171.70万元,流动资产15.79万元,2017年度购置固定资产14.9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 待费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费用等支出。
5、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附件下载: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文稿编辑: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