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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8-09-28 14:59


 

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法组织实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限定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2、政府规定的其它采购项目。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进一步加大采购力度,规范采购程序,提升采购规模,打造政府采购品牌,推动政府采购再上新台阶,力争2018年完成采购规模 4000万元。为全县经济建设再创佳绩。

1、认真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严格按采购计划执行,合理确定采购方式,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

2、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凡条件允许的采购项目都纳入到政府采购中来;积极推广规模采购,降低采购成本,最大限度节减财政开支。

3、积极开展货物和服务类采购活动,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4、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要自觉运用科学理论去研究政府采购工作实施中的新问题,树立法治意识、廉政意识,切实承担起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重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县政府采购中心现内设3个股室;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隶属县财政局管理的一级全额拨款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系统总编制8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事业编制8名;实有在职人员8人,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本年度收入合计收入73.10万元,较上年减少1.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2)2017年度本年度支出合计收入70.36万元,较上年减少2.5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73.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3.1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7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36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100%; 项目支出 0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73.10万元,比上年减少1.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70.36万元,比上年减少2.53万元,原因同上。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3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2010601)行政运行70.36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21万元,公用经费 12.15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 0 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增加 0 万元,增长0%,主要是节约经费;公务接待费增加 0 万元,增长 0%,主要是节约经费;公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减少 0 万元,下降 0%,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运行费用。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年全年因公出国(境) 团组0个。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7年本部门公务车辆购置0辆,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公务接待费:2017 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3批次,8 人次、经费总额 0.15万元。主要包括采购项目专家评审误餐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培训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会议费支出。
   
六、2017 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末开展绩效管理,计划在2018年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1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5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1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国有资产33.18万元,无新的资产购置支出。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 待费支出。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附件下载: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017年决算公开采购中心.xls

文稿编辑:鲁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