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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8-03-14 10:06

柞水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森林法》及《陕西省〈森林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林业的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和利用森林资源和林业用地;负责全县林业行政处罚和执法稽查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审核、指导全县林业系统的基本建设,管理、监督全县各项林业资金;负责全县林业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指导和监督全县林业系统的财务工作;负责林业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草)工程、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等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程,组织指导全县义务植树,承办县绿化委员会的工作,依法实施对林木种子的管理,指导本县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负责全县森林资源(含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其它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应由县政府、市政府、省政府、国务院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审核。组织实施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指导全县森林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重大案件。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全县国有林业资产。指导各类商品材(包括用材林、经济林C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负责全县林业科技、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林业队伍建设。对全县木竹加工、林产品、森林旅游、林木花卉、林业多种经营等林业产业实施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负责林业宣传工作,指导全县林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县国有林场(苗圃)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实施营造林面积5万亩;以提质增效为目标大力发展核桃、板栗等林特产业;实施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林业行政案件查处率达到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2‰以内,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2.5‰以内,种苗产地及进出境林特产品检疫率达到100%;完成义务植树60万株;2018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73.72%。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局机关现内设5个行政股室(办公室、营林股、林政股、核桃产业办、人事股);2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柞水县天保中心、柞水县退耕办),15个一类公益事业单位(县林业站、县森防站、县动保站、4个国营林场、6个木材检查站、林特产品发展中心、柞水县森林防火应急中心)。其中林特产业发展中心账务独立(在结算中心报账,其他14个为二级报账单位。经费管理方式:石镇、营盘林场为自收自支单位,九间房林场为差额财政拨款单位,其余都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农业系统总编制175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165名;实有在职人员101人,遗属人员16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单台价值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6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为1136.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10.64万元,较上年增长0.2%,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其中专项经费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为126万元,较上年下降。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长0%。

2018年支出预算为1136.6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1010.64万元,占支出总额94%;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26万元,占支出总额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0.0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0%,原因同上。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为1136.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34.79万元,较上年增长6%,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引起人员经费增长。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12.1万元,较上年增长6%;公用经费支出75.85万元,较上年减少3%,原因是人员发生了变动;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26万元,较上年增长1.24%。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1)行政运行(2130201)267.088万元,机关服务(20130203)1.3万元,较上年增长23%,原因是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缴费纳入部门预算、正常调资晋档。

(2)事业运行(2130204)797.252万元,较上年增长20%,原因是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缴费纳入部门预算、正常调资晋档,

(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5万元,(2130206)林业检疫检测4万元,(2310504)森林植被恢复62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打字室外包承包费1.5万元,用于弥补公用经费。

(五)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0.78万元(包含下属单位),较上年持平。其中出国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100%,主要是严格执行出国管理有关规定,2018年未预算因公出国费用产生,预算稍作压减;公务接待费3.58万元,比上年持平,下降0%,主要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7.2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对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从总量上和单台消耗上进行压减。

2018年会议费预算1.1万元,较上年下降0%,原因是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办法,压缩会议规模和次数,对会议费预算进行压减。

2018年培训费预算1.3万元,较上年下降0%,原因是严格执行培训费管理办法,压缩培训人数和天数,对培训费预算进行压减。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本级和15个一类公益事业单位(县林业站、县森防站、县动保站、4个国营林场、6个木材检查站、林特产品发展中心、柞水县森林防火应急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10.6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2.69万元,增长2.3%,原因是2018年新增森林防火应急中心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八、2018年专项资金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共计9万元,其中:森林资源管理专项资金5万元(用于防火);林业检疫检测4万元。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2018年部门预算附表

2018年林业局预算公开表.XLS

 

文稿编辑: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