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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8-03-14 16:05

柞水县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组织落实中国红十字会工作的方针、政策。2、开展救灾的准备和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等工作。3、开展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4、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开展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推动工作。5、开展社会服务及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6、依法开展社会募捐活动。7、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会青少年活动。8、宣传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9、协助政府开展对台工作。10、兴办符合红十字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和经济实体。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1、积极履行三救职责,提升人道服务水平。2、推动三献工作,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3、加强公信力建设,提高筹资能力。4、抓好扶贫包村工作,改善包扶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扩大红会影响。5、争取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支持,筹备召开我县第一次红十字会会员代表大会。6、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和红十字青少年工作。7、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8、抓好志愿服务建设。

  1. 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协会现内设3个行政股室。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一类公益事业单位,0个二类公益事业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协会本级总编制5名,事业编制5名;实有在职人员7人,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台价值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6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为95.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17万元,较上年增长20%,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其中专项经费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为9.6万元,较上年持平。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018年支出预算为95.1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73.57万元,占支出总额77%;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1.6万元,占支出总额2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3.17万元,较上年增长20%,原因是调资及办公经费增加。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为95.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0.07万元,较上年增长41%,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引起人员经费增长。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07万元,较上年增长4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上年下降0%;公用经费支出3.5万元,较上年持平;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1.6万元,较上年增长6%,原因是增加了群众初级卫生培训专项经费预算。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行政运行(2081601)95.17万元,较上年增长60%,原因是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缴费纳入部门预算、正常调资晋档。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较上年下降70%。其中出国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1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对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从总量上和单台消耗上进行压减。。

2018年会议费预算0万元,较上年下降0%,原因是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办法,压缩会议规模和次数,对会议费预算进行压减。

2018年培训费预算16万元,较上年持平,原因是严格执行培训费管理办法,压缩培训人数和天数,对培训费预算进行压减。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5万元 ,增加6%,原因是增加了群众初级卫生培训专项经费预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八、2018年专项资金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共计21.6万元,其中社会救灾物资储运费专项资金5.6万元, 群众初级卫生救护和现场急救培训专项资金16万元,全部纳入部门绩效管理。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社会救灾物资储运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救灾的准备以及接受社会捐赠物资的储运等费用。包括用于存放救灾物资的场地租赁费,发放救灾物资的运费。

十、2018年部门预算附表

 

红十字会.XLS

 

文稿编辑: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