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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7-09-30 19:49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及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实施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实施《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的监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中共柞水县纪委决算单位构成:中国共产党柞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柞水县监察局、柞水县党员干部廉政教育中心。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455.63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5.43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0.02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455.6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36.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2.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5.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7.15万元。

(2)项目支出19.23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办公经费11万元,办案专项差费8.23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0.1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及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5.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3万元,项目支出19.23万元。具体支出构成是:一般公共服务455.53万元。

(三)2016年“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9万元,同比下降36.79%;公务接待费1.36万元,同比下降50.36%。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9万元,主要用于车的燃油、车维修、车保养、车险等,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3、公务接待费1.36万元,主要用于:来人公务接待支出。

4、会议费支出7万元,主要是纪委全委会议、半年工作推进会和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会支出。

5、培训费支出1.87万元,主要是委局机关公务员网络培训和参加上级纪检检察机关组织的培训支出。

(四)2016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15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年末资产103.1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03.06万元,库存现金0.1万元。

三、名词解释

1、专项业务经费,指部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专项业务项目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


纪委.xls

 

文稿编辑:鲁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