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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柞水县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决算

来源: 中共柞水县委政法委员会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10-15 20:33

 

 

 

 

中共柞水县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决算

 

 

 

 

 

 

 

 

 

保密审查情况:已审查

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情况:已审签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0 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

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三、2020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
况说明

四、2020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市政法委及县委的决策部署工作要求,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安排,协调、指导政法系统各部门的工作。

2、研究协调县级政法单位之间,县级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有关重大事项,统一全县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推进平安柞水建设和法治柞水建设。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市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4、加强对全县政法工作的督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统筹协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6、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组织、推动政法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服务经济工作的途径,全面加强政法工作。

7、掌握分析全县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县级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8、完成县委和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截止2020年底,政法委内设3个行政股室,综合办公室、综治督导室、维稳指导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示例: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
括只包括本单位,不涉及下级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柞水县政法委本级(机关)

三、部门人员情况

文字说明,并列图表。部门人员情况与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数衔接一致。

示例: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14人,其中行政14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  2020 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 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94.08万元,较上年减少7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两名退休)及其他收入的减少。

(2)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37.49万元,比上年增加5.8万元,主要原因是扫黑除恶及平安创建宣传印刷费用增加和人员正常调资增长。

2.       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 294.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278.5万元,占总收入的94.7%;其他收入15.58万元,占总收入的5.3%,主要是省市县给予单位的政法法制宣传补助经费。( 收入情况饼状图)

3.       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20年支出合计337.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76.37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 82%;项目支出61.12万元,主要是平安创建、维护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指出,占总支出的18%(支出情况饼状图)

二、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278.5万元,比上年减少76.17万元,主要原因是2名退休人员及其他收入的减少。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323.36万元,比上年减少8.33万元,主要原因是扫黑除恶宣传印刷费用减少。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3.36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2013601)行政运行220.23万元,(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0.12万元,(204990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30万元,(2050803)进修及培训0.2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1万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7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45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    13.8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2.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9.19万元,公用经费43.05万元, 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20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
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3万元,其中:出国费0 万元,当年预算数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当年预算数0万元,原因是单位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出差下乡等都是租赁车;2020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公务接待费当年预算2万元,比预算减少85%,本年共公务接待12批次,90人次。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接待费用。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20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当年预算数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20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当年预算数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公务接待费当年预算2万元,比预算减少85%,本年共公务接待12批次,90人次。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接待费用。

 

2.培训费支出情况。培训费当年预算数0.2万元,支出0万元,短预算数100%,主要是没有举办相关业务培训。

3.会议费支出情况。会议费当年预算数0.2万元,支出0.2万元,与预算持平。

四、2020年度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 2020年度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1个,共涉及资金61.12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县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综治中心建设、平安创建宣传等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综治中心建设及平安创建宣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1.12万元,执行数61.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按时按质完成。发现的问题为在支付项目资金上有些不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安排专门的责任人负责项目落实、实施进度和支付进度的监督。

 

 

 

县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部门预算项目或县级专项名称)

县级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政法委

项目资金(万元)

61.12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61.12

61.12

100%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市县财政资金

61.12

61.12

10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61.12

61.12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印制平安创建宣传品

 

10万份

10万份

 

印制平安创建宣传资料

 

5万张

5万张

 

质量指标

高质量打造综治中心

 

群众办事效率不断提高

群众办事效率不断提高

 

时效指标

按时段要求高质量完成平安建设及扫黑除恶宣传

 

三四月和九十月集中宣传

三四月和九十月集中宣传

 

成本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社会效益
 指标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生态效益
 指标

扫除黑恶势力、净化社会环境

 

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可持续影响指标

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不断提升

 

群众满意度高

群众满意度高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平安创建知晓率

 

93.38%

93.38%

 

社会治安满意率

 

99.52%

99.52%

 

说明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本部门自评得分90分。部门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337.49万元,执行数337.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成绩:一是数量指标,包括平安创建及扫黑除恶宣传品宣传单的印制及发放;二是质量指标,打造县综治中心,为群众更方便办事创造良好环境,取得了预期效果;三是时效指标,综治中心高质量按时完成并投入使用。

(二)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由于每年的宣传集中在下半年,导致项目资金支付不及时。

(三)下一步打算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搞好协调合作。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财务人员和相关室办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目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落实和实施进度的监督,细化年度绩效分解目标,确保各阶段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二是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专项资金安全。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和办法,严格专款专用、专人负责。项目实施过程透明,合理合规。支出项目严格把关,支出票据严格审核,原始凭证须由经办人、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签字,主要领导要不定期审查制度,并自觉接受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定期汇报项目运行实施和收支状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填报单位:政法委          自评得分:90分

(一)简要概述部门职能与职责。

1、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市政法委及县委的决策部署工作要求,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安排,协调、指导政法系统各部门的工作。

2、研究协调县级政法单位之间,县级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有关重大事项,统一全县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推进平安柞水建设和法治柞水建设。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市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动态,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4、加强对全县政法工作的督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统筹协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6、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组织、推动政法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服务经济工作的途径,全面加强政法工作。

7、掌握分析全县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县级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8、完成县委和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简要概述部门支出情况,按活动内容分类。

2020年度支出337.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37万元,占总支出的82%,项目支出61.12万元,占总支出的12%。

(三)简要概述当年县委县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2、狠抓扫黑除恶及社会治理,优化治安环境;

3、创新举措宣传,巩固提升“九率一度”水平;4、抓好源头预防,强力化解矛盾纠纷;

5、突出维稳安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6、打牢基层基础,增强服务保障能力。

7、加强政法队伍建设;8、加强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

9、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指标值计算公工和数据获取方式

年初
 目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与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分析与建议

投入

预算执行(25分)

预算完成率(10分)

10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数: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
 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

预算完成率=100%的,得10分。
 预算完成率≥95%的,得9分。
 预算完成率在90%(含)和95%之间,得8分。
 预算完成率在85%(含)和90%之间,得7分。
 预算完成率在80%(含)和85%之间,得6分。
 预算完成率在70%(含)和80%之间,得4分。
 预算完成率〈70%”的,得0分。

295.6/301.32=93.26

 

98.1%

9

主要原因是当年支出结算不及时,有些支出票据没有及时入帐,在以后年度应做到及时结算。

 

预算调整率(5分)

5

预算调整数=(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

预算调整率绝对值≤5%,得5分。
 预算调整绝对值〉5%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257.34-241.61/241.61=6.51%

 

 

3

 

 

投入

预算执行(25分)

支出进度率(5分)

5

支出进度率=(实际支出/支出预算)×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半年支出进度=部门上半年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上半年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前三季度支出进度=部门前三季度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前三季度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半年进度,进度率≥45%,得2分;进度率在40%(含)和45%之间,得1分;进度率〈40%,得0分。
 前三季度进度:进度率≥75%,得3分;进度率在60%(含)和75%之间,得2分;进度率〈60%,得0分。

集中支付系统

 

半年进度79%;前三季度86%

3

 

 

预算编制准确率(5分)

5

部门预算中除财政拨款外的其他收入预算与决算差异率。
 预算编制准确率=其他收入决算数/其他收入预算数×100%-100%。

预算编制准确率≤20%,得5分。
 预算编制准确率在20%和40%(含)之间,得3分。
 预算编制准确率>40%,得0分。

 

 

 

5

 

 

过程

预算管理(15分)

“三公经费”控制率(5分)

5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5分,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决算报表

 

 

5

 

 

资产管理规范性(5分)

5

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是否规范,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1、新增资产配置按预算执行。
 2、资产有偿使用、处置按规定程序审批。
 3、资产收益及时、足额上缴财务。

全部符合5分,有1项不符扣2分,扣完为止。

 

 

全部符合

5

 

 

预算管理(15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5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3、重大项目开支经过评估论证;
 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5、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全部符合5分,有1项不符扣2分。

 

 

全部符合

5

 

 

效果

履职尽责(60分)

项目产出(40分)

40

 

1、若为定性指标,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50%(含)、50-10%来记分;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完成比率计分,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得分=实际完成值/年初目标值*该指标分值,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得分=年初目标值/实际完成值*该指标分值。

 

100%

100%

40

 

 

项目效益(20分)

20

 

 

100%

100%

20

 

 

备注:
 1、“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直接细化成部门年初绩效目标中的指标,并根据重要程度赋权。
 2、“绩效指标分析”是指参考历史数据、行业标准及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等相关资料,从“是否与项目密切相关,指标值是否可获取,指标值设置是否合理”等角度,从产出和效果类指标中找出需要改进的指标,并逐项提出次年的编制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运行经费支出213.38万元,用于维持单位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比上年增加121.54万元,主要原因是综治中心建设运行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20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综治维稳经费:每年三、四月和九、十月为平安创建集中宣传月,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提高“九率一度”水平,需要运用各种宣传方式来加大宣传力度,比如宣传车的租赁费,宣传标语及宣传品的制作费等等。

6、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维护县扫黑办日常业务运转、对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在社会营造扫除黑恶势力、净化社会环境的良好宣传氛围等所产生的费用。



中共柞水县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决算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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