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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城市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9-10-14

柞水县城市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市政设施、公共事业维护管理。

2、负责城市停车位的管理,户外广告经营和管理。

3、负责污水垃圾处理、城市管网、燃气行业安全管理以及城镇垃圾污水处理、城市管网、燃气安全报表等工作。

4、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亮化、城市维护管理等工作。

5、负责辖区内城市(综合)管理执法、规划区内城建规划监察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县城管局下设柞水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一个下属单位,局机关设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市政股、环卫股、财务股、公用事业股。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一是投资2000万元实施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该工程已全面完工,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排放。二是投资1180万元实施县污水处理厂出水河道水体污染治理工程,该工程于2018年5月开始动工建设。截至目前,工程完工程完成了进场土路修建1200米,场地平整10000㎡,河流导流1200m,土方开挖8000余m³,土方回填10000余m³,浆砌石防冲墙砌筑950米约7000余m³,修筑干砌石挡土墙500米约4000余m³,345m³曝气池1座、10道分水坎及57.85㎡仿古单层砖混管理房,正在进行人工湿地防渗土工布铺设和设施设备安装等,累计完成投资1050万元,预计12月底全面完工。三是投资535万元实施县生活垃圾处理厂道路提升改建工程,该工程于10月开工,目前正在组织实施,预计2019年1月完工。四是投资555万元实施省级园林县城复验整改工程,对城区及县污水处理厂缺株断行枯死苗木进行更换补植、修建2座公厕、安装公交候车亭、生活垃圾处理场规范运营等。目前,苗木补植工程正在组织施工,预计12月底完工;新修建二类公厕2座,分别位于湾潭子、茨沟安置点,主体已建设完,正在进行室内装修,预计12月底完工;老城区修建公交候车亭31座。五是投资535万元实施县冷水沟生活垃圾处理场应急抢险工程,主要是对库区边坡治理,做防渗设施,修截水渠,坝底修截渗设施,治理库区渗滤液渗漏等,该工程已于10月底开工建设,预计2019年1月完工并投入使用。六是投资1049万元实施智慧城管建设。该项目于2018年5月动工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了监控布点,监控底座开挖,基座埋设,完成了监控专用杆、监控摄像机、软件、硬件及相关配件的采购及安装,电力架线,部分软件安装,指挥大厅建设等,目前,工程接近尾声,正在进行平台对接调试,项目累计完成1000万元,预计12月底全面完工。

2.市容市貌规划执法成效显著。一是加大市容市貌管理。今年共开展了2次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工作。全年共纠正占道经营530余起;清除乱涂写、乱张贴320处;清理破损门头广告招牌、灯箱30个;拆除过街条幅54条;清理乱堆放100余处;发放各类通知200余份,批评教育120多人次。“三小食品”管理稳步推进,今年新增“三小食品”备案17户,创建规范化管理示范街路一条。二是道路扬尘治理效果明显。我局会同环保局查处城区九天山路口至沈家湾道路沿线砂石开采及倒运堆放场的合法性,检查核实共计12家,对柞水秦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企业做出限期整改要求,对柞水永翔工贸有限公司等6家砂石转运场责令停止违法运营,从源头上杜绝了扬尘污染。三是严格规划管理,采取网格化管理“定人、定岗、定位”方式,日常巡查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发现违建苗头及时和国土、街办、社区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后立即组织强制拆除,形成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确保我县规划监管顺利实施。日常管理中采取划片包干、错时上班、假期轮休等措施,全天候、全方位的对城区进行规划监察,依法打击违法建筑,取得了显著成果。全年下发停工通知书23份,限期改正通知书30份,拆除临时建筑2户153余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15户6548余平方米。全年组织2次集中整治活动,全年存量违法建筑查处比例达到80.5%,有效地遏制了违法建设现象,缓解了群众矛盾,维护了城区规划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3.设施维护全面及时。一是加大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的监管力度。对新老城区损坏的市政基础设施安排专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全年累计完成市政维修工程105个,累计完成投资175万元,其中修补及更换人行道地砖400㎡,修补破损砼路面80余㎡,疏通排水(污)管道2公里24处(次),清理污水井、雨水井1650座,更换汉白玉栏杆80m,更换各类井盖102个,路灯集中检修3次,维修路灯410盏(次),检修路灯线路10.5公里,调节路灯钟控16次,更换钟控器35个,安装损坏路灯15盏,维修城区公厕设施12座,改造1座,新修2座,确保城区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二是全力实施城区绿化苗木补植及养护工程,补植各类灌木8000余株,补植各类乔木466棵,绿化、美化效果显著提升。组织经验丰富的绿化工人定期或不定期对乾佑街、临河路、西新街等主要街道的行道树及各类城市绿地的绿化带采取除草培土、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等措施进行养护。全年给行道树、绿化带浇水4次42天,施肥2次,除草培土2次,喷药2次,修剪整形4次。加强专业化的管理,使城区绿化、美化效果明显提升,绿化管理的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和城市品位。

4.两厂(场)运行规范有序。一是加强环卫保洁工作的监督管理。今年我局加强了对陕西明堂、陕西静能两家承担城区道路保洁工作公司的监督检查工作,定于每个月5、15、25日为考核日,采用两家公司交叉检查考核的方式,对新老城区的道路、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进行考核,并将月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二是垃圾清运和处理规范。投资13.4万元,对达到使用期限的超滤膜进行了更换,对生化曝气系统进行了全面的优化提升,将垃圾填埋场的地下水、处理后的渗滤液水质委托商洛绿宝公司进行定期监测,目前两类排放指标均达标,垃圾处理设施维护管理规范有序,全年生活垃圾处理量为2.82万吨,处理率达到95.83 %。加大垃圾处理收费工作力度。年初,对城区收费对象进行详细如实摸底统计,制定了收费计划,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取,确保了垃圾处理收费工作的正常进行,垃圾费收缴23万元。四是污水处理规范推进。不断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督查管理,严格按照环保标准规范运营。全年累计处理水量为111.5万立方米,处理率为99.5%,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五是积极推进污水垃圾处理项目集中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工作。截止目前,可研报告已经完成。

5.定期检查,确保安全生产不出事故。加强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燃气企业运营的监督管理。统筹做好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燃气企业等运营管理工作,通过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督促各企业按照行业标准和规范安全运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使监管成为一种常态化工作。今年受理燃气企业建设备案1起,燃气安全检查12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0份,并监督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企业安全稳定运营。

6.围绕环保督察,认真做好整改。针对中省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扎实开展整改工作。一是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进展缓慢。今年8月,市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予以销号,目前厂区设施设备稳定正常,出水水质稳定达标。二是县垃圾处理场规范填埋。填埋气体正常导排,装载机、挖掘机等机械设备配备到位,垃圾进场检验、称重、分层摊铺、覆盖符合规范,防飞散措施到位,已委托商洛市绿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垃圾场及周边水、土壤等定期开展监测工作,防止造成环境污染。三是渣土车治理。今年以来我局安排市容中队多次开展渣土车治理工作,城区的建筑工地和砂石堆放场实现规范化管理,场区的道路全部硬化与城市道路连接处建车辆冲洗台,进出车辆进行覆盖,工地四周进行遮挡,全面实现了“四个一律”的规范要求。今年三季度在我县营盘、城区两个高速路口全面禁止砂石运输车辆上高速路,由我局牵头,组织县公安局、交通局、公路段、交警大队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24小时从紧从严查处运输砂石的行为,保证了车辆进出场区对城市道路不污染,杜绝了扬尘污染。

7.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显著。根据中省市县各级政府脱贫攻坚工作的要求,选派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常驻包扶村,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强基础,全面提升基础设施。我局争取扶贫开发项目资金,总投资60余万元,硬化了长1.8公里,宽3.5米杨家沟通组路,修通了青岗槽至九间房1.7公里过境路,这解决了村民出行问题,维修整改了四组自来水工程,解决了107户389人的吃水难问题。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先后对村民院落进行了硬化,外墙进行了刷白,为村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人居环境。二是抓产业,主导产业格局形成。采取“支部+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流转土地23亩,建成标准化大棚15个,育苍术苗40万株,为全村千亩苍术基地培育药苗,引领贫困户增收致富,37户贫困户种植川乌60余亩,全年收入4.8万元。开展苍术种植培训、经济林科管培训、连翘种植培训等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四期,培训人次达到350余人,增强了贫困户的劳动技能。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1个下级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柞水县城市管理局(机关)

2

柞水县城市监察大队(下属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 3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 34人;实有人员37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37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7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2018 年度本年收入合计 2433.22万元,较上年减少164.1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加、市政设施维修以及环境卫生治理项目增多等。

(2)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 2514.3万元,比上年增加 296.62万元,原因同上。

2.       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433.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284.12万元,占总收入的 93.87%,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他收入149.1万元,占总收入的6.13%;

3.       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本年支出合计2514.3元,其中:基本支出865.7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 34.43%;项目支出1648.6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我局主要包括市政设施建设、环境卫生治理等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 65.57%。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2662.58万元,比上年增加75.26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加、市政设施维修项目以及环境卫生治理项目增多等。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2662.58万元,比上年增加75.26万元,原因同上。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360.1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3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94.32万元(主要用于污染防治188.19和水自然生态保护6.13)、城乡社区支出 1955.8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895.32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930.56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3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6.97万元。

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895.32万元主要包括:

(1)行政运行支出208.57万元。用于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城管执法支出164.59万元。用于城管执法大队的日常支出。

(3)其他城乡社区管理实务支出522.16万元。用于城市维护、城市基础设施更换项目以及垃圾场运营等项目支出等。

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5.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4.56万元,公用经费421.14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年初结转和结余181.5,本年收入120.89,用于项目支出257.98万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70.50万元,污水处理费及应对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87.4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4.40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
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94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6 万元。2018 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为0.5万元,“三公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了5.5万元,比上年增加5.9万元,增长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增加 0万元,增长0%,主要是我单位没因公出国的业务;公务接待费减少0.06万元,减少6%,主要是公务接待数量增加;公车运行费支出 5.06万元,增加5.0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县车改办核准了我局城管执法车和特种专业技术车辆的编制,因此产生了一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当年预算数0万元(如没有填0),无超、短预算支出的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06万元,当年支出数比上年增加5.0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车改办给我局核准了车辆编制,主要是执法车和特种专业技术车辆,因此产生了一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当年预算数0.3万元,当年支出数比年初预算超出4.76万元,原因同上。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12批次,50人次,支出0.94万元,当年支出数比上年减少0.06万元,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公务接待费用。当年预算数0.2万元,当年支出数比年初预算超出0.74万元,超预算支出的原因主要因为年初预算偏低。

2.       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费支出 0.41万元,当年预算数0.2万元,当年支出数比上年减少0.63万元,主要是市政、环境卫生以及城市规划等相关专业人员培训减少。当年支出数比预算书超出0.21万元,超预算支出的原因主要因为年初预算偏低。

3.       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 0万元,当年预算数0万元,上年支出数0万元,无超、短预算支出的情况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1302.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0%。

 

 

 

 

县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节能环保支出

县级主管部门

柞水县财政局

实施单位

柞水县城市管理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210

194.32

92.53%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市县财政资金

210

194.32

92.53%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完成污水处理率及垃圾填埋量

100%

100%


质量指标

指标1:污水处理水质达标

100%

100%


时效指标

指标1:污水及垃圾处理率

100%

100%


成本指标

指标1:严格控制费用规模

不超过年度预算

100%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污水处理对市民生活质量的提高的

逐年增加

100%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市民对污水处理实效满意度

≧95%

100%






说明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县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城乡社区支出

县级主管部门

柞水县财政局

实施单位

柞水县城市管理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1342.54

1107.92

82.5%

其中:省级财政资金




    市县财政资金

1342.54

1107.92

82.5%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完成新老城区垃圾清扫清运量

100%

100%


指标2:完成城区公厕管理量

100%

100%


质量指标

指标1:新老城区垃圾清运质量合格率

100%

100%


指标2:完成城区公厕管理质量合格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指标1:每天垃圾清运及时率

100%

100%


成本指标

指标1:严格控制费用规模

不超过年度预算

100%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城区环卫保洁对市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逐年增加

100%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市民对城区环卫保洁实效满意度

≧90%

95%






说明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自评得分:81

(一)简要概述部门职能与职责。

1、负责市政设施、公共事业维护管理。2、负责城市停车位的管理,户外广告经营和管理。3、负责污水垃圾处理、城市管网、燃气行业安全管理以及城镇垃圾污水处理、城市管网、燃气安全报表等工作。4、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亮化、城市维护管理等工作。5、负责辖区内城市(综合)管理执法、规划区内城建规划监察等工作。

(二)简要概述部门支出情况,按活动内容分类。

本年收入合计 2433.2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3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94.3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302.25万元。

(三)简要概述当年县委县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

新老城区环卫保洁、污水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环卫综合整治和规划执法等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指标值计算公工和数据获取方式

年初
目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与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分析与建议

投入

预算执行(25分)

预算完成率(10分)

10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数: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
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

预算完成率=100%的,得10分。
预算完成率≥95%的,得9分。
预算完成率在90%(含)和95%之间,得8分。
预算完成率在85%(含)和90%之间,得7分。
预算完成率在80%(含)和85%之间,得6分。
预算完成率在70%(含)和80%之间,得4分。
预算完成率〈70%”的,得0分。


≥95%

≥95%

9



预算调整率(5分)

5

预算调整数=(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

预算调整率绝对值≤5%,得5分。
预算调整绝对值〉5%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5%

≤5%

5



投入

预算执行(25分)

支出进度率(5分)

5

支出进度率=(实际支出/支出预算)×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半年支出进度=部门上半年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上半年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前三季度支出进度=部门前三季度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前三季度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半年进度,进度率≥45%,得2分;进度率在40%(含)和45%之间,得1分;进度率〈40%,得0分。
前三季度进度:进度率≥75%,得3分;进度率在60%(含)和75%之间,得2分;进度率〈60%,得0分。


≥45%

≥45%

2



预算编制准确率(5分)

5

部门预算中除财政拨款外的其他收入预算与决算差异率。
预算编制准确率=其他收入决算数/其他收入预算数×100%-100%。

预算编制准确率≤20%,得5分。
预算编制准确率在20%和40%(含)之间,得3分。
预算编制准确率>40%,得0分。


≤20%

≤20%

5



过程

预算管理(15分)

“三公经费”控制率(5分)

5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5分,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100%

≤100%

5



资产管理规范性(5分)

5

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是否规范,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情况。
1、新增资产配置按预算执行。
2、资产有偿使用、处置按规定程序审批。
3、资产收益及时、足额上缴财务。

全部符合5分,有1项不符扣2分,扣完为止。


全部符合

全部符合

5



预算管理(15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5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3、重大项目开支经过评估论证;
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5、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全部符合5分,有1项不符扣2分。


全部符 合

全部符合

5



效果

履职尽责(60分)

项目产出(40分)

40


1、若为定性指标,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50%(含)、50-10%来记分;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完成比率计分,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得分=实际完成值/年初目标值*该指标分值,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得分=年初目标值/实际完成值*该指标分值。


全部完成

全部完成

35



项目效益(20分)

20



完成项目效益

完成项目效益

10



备注:
1、“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直接细化成部门年初绩效目标中的指标,并根据重要程度赋权。
2、“绩效指标分析”是指参考历史数据、行业标准及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等相关资料,从“是否与项目密切相关,指标值是否可获取,指标值设置是否合理”等角度,从产出和效果类指标中找出需要改进的指标,并逐项提出次年的编制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5.7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工资福利支出440.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1.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5万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 525.77万元,增长155%,主要原因是单位日常维护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38.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38.19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38.19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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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局)柞水县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