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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1-28 22: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 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 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柞水县人社局2022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在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公示信息96条,其中人事人才类18条、就业创业类60条,社会保险和劳动维权类14条,依法行政类4条。通过商洛日报、商洛新闻网、柞水县融媒体中心“爱柞水APP”、本局微信公众号“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平台公开人社工作动态信息81条。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公示行政处罚类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对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围绕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两大领域,进一步梳理和规范公开事项目录。对照目录,局属各单位、股室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公开过程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严把信息质量关口,同时实行信息发布量化积分,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进一步调动了干部职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本单位设置了政务公开栏、问题墙、回音壁等积极公开政务信息,线上依托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柞水县融媒体中心“爱柞水APP”、本局微信公众号“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平台,全方位主动面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信息中心,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的协调落实。领导小组每月听取信息公开公示工作汇报并安排下月工作,每季度对公示情况进行通报,全年组织集中学习4次,切实提升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公示信息规范性有待提高。二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一是信息表述的规范性进行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等知识,特别强调表册信息内容的表述规范性,发布信息要反复审核,细化检查,做到语言表述精练准确。

二是扩大途径接受社会监督。有针对性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加强和商洛日报、商洛新闻网、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柞水县融媒体中心等主流媒体的联系,提升本局微信公众号“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关注度,广泛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类政务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自觉接受各级政务部门、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稿编辑:张玉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