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部门 > 

柞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柞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1-28 09: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条。通过“清廉柞水”APP发送稿件7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干部业务培训,办公室全年组织政务信息公开规范性业务培训1次18人,进一步提高了政务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柞水县人民政府网站、“清廉柞水”“柞水先锋”等平台和本单位政务公开公示栏,及时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工作机制,压实责任、规范流程、细化环节全年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2个问题,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实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不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干部兼职推进,工作力量不足。

(二)改进措施。增加2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充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机关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柞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稿编辑:张玉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