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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加强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

来源:政府办 李德林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6-06-12

柞水加强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

柞水县按照“土地所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原则,加快推进陕南生态扶贫避灾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确保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该县按照“一户一宅、占新腾旧”的政策规定,着重对2011年以后享受移民搬迁补助政策的安置户实施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县上出台了《柞水县陕南生态扶贫避灾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办法》,对腾退复垦工作的基本原则、部门责任、实施程序、奖补标准、督察考评、责任追究等内容通过规范性文件的方式进行了明确和固化。细化责任分工,在落实各镇(办)主体责任的同时,明确县移民办、发改、财政、国土、农业、审计及监察部门的部门职责,建立了镇办主抓、部门协同的推进机制。实行奖补激励,对主动腾退旧宅基地的搬迁户,按建(构)筑物占地面积和房屋结构进行奖补具体计算标准为:土木结构住房50元/㎡、砖混结构住房80元/㎡。加大执法监督,实现迁居安置6个月不自行腾退旧宅基地的搬迁户,由各镇办下发限期腾退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不腾退的,视为“一户多基”,不得享受移民搬迁补助政策和宅基地腾退奖补资金,对涉嫌违法用地行为的由国土部门依法立案查处,其旧宅基地由各镇办负责组织拆除复垦。强化考评问责,县政府将腾退复垦工作纳入各镇办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并建立督办问责机制,对完成年度任务不足60%的镇办实行重点问责。对腾退复垦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财政奖补资金以及失职渎职等问题依纪依法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文稿编辑:吴学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