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22:00许,柞水县野生动物和天然林保护中心的工作人员接到群众来电报告,在下梁镇新合村公路边发现了一只幼禽需要救助。工作人员立即赶到了现场,经辨认,这只幼禽是猫头鹰,亦称鸮、枭,夜行性肉食性动物,是极为重要的益鸟,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附录Ⅱ和附录Ⅲ》,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工作人员对猫头鹰进行了全面检查后,确认并无外伤,只是还未学会飞行,身体比较虚弱。随即工作人员小心翼翼地将其带回柞水县野生动物和天然林保护中心悉心照料。经悉心喂食后,“小家伙”状态明显好转,蓝色的圆眼睛扑闪着,萌态十足。工作人员表示,待“小家伙”身体恢复后,将会择机放归大自然。
近年来,柞水县不断强化生态环境的治理与保护工作,采取多种途径加强宣传,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越来越强,营造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浓厚氛围。
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