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柞水县民政局不断加大社会救助保障力度,多举措做好各项民政工作,及时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切实筑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民生保障网。
及时发放救助资金。发放4季度城乡低保金、城乡特困人员供养金、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取暖费、临时救助金、孤儿基本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残疾人补贴等18413人各项社会救助资金2119万元,有效保障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不断畅通救助渠道。进一步畅通全县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完善救助信息接收、处置、转介、反馈工作流程,方便了困难群众咨询政策、申请救助。将“12345”热线和“e救助”微信公众号、社会救助管理站求助热线在县政府网站、县电视台、镇办、社区、村组公布。持续推广运用“e救助”微信公众号,开展社会救助“掌上办”服务,工作人员每天查看困难群众网上申请情况,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审核、及时审批,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持续优化救助程序。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进一步优化简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程序,减少人员流动聚集,提高救助工作时效性。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紧急情况,按照临时救助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先行救助”,事后再补充完善相关救助手续。充分发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作用,确保困难群众急难问题及时发现、快速响应、及时救助。
积极落实关爱措施。认真落实“人盯人+社会治理”机制,切实发挥村组干部作用,全面摸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城乡低保对象、孤寡老人、特困供养人员、留守儿童、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生活情况,夯实监护和照料责任,适时开展上门探视服务,协助购买储备生活物资,并保持沟通联络,真正把困难群众关心关爱措施落到实处。
扎实开展专项救助行动。主动协调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合巡查,积极开展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行24小时巡查机制,重点对流浪乞讨人员集中区域进行联合巡查,对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有场所避寒。
返回 疫情防控 文稿编辑:鲁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