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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申请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来源:县司法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04-22 17:06

一、证明事项名称

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申请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证明用途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申请。

设定证明的依据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考试或者申请执业核准:(一)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证明的内容

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告知承诺适用对象

本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替代证明,申请人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规定的证明材料。

承诺的方式

本证明事项采用书面承诺方式,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交本人签字后的告知承诺书原件。

本证明事项必须由申请人作出承诺,不可代为承诺。

承诺的效力

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后,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不实承诺的责任

对执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依法作出如下处理:在司法行政机关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申请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的,将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许可,并纳入信用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1. 承诺内容模板

     

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本人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公民身份证号               ,户籍地址                         ,户籍派出所:                 。截止目前,本人无受过刑事处罚记录 ,亦未处于因故意犯罪被追究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刑事诉讼程序中,或被采取强制措施。

 

现本人郑重承诺:

1.上述信息全面、真实、准确。

2.本人愿意配合对上述内容的调查、核查、核验。

3.本人愿意承担不实承诺、未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的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

 

                                         

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