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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柞水县开展全域核酸检测的通告(第十三号)

来源: 柞水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9-16 16:43

广大居民朋友: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全县人民生命健康,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决定于2022年9月17日在柞水县开展全域核酸检测。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范围和人员

八镇一办辖区范围内常住居民及流动人口。

二、采样时间

2022年9月17日(星期六)上午6:00至11:00。

三、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居民服从安排,携带智能手机和身份证(无智能手机或无手机人员,自行在社区工作人员帮助下,通过核酸检测系统预约登记,准备好二维码,凭码登记采样),按照工作人员通知的要求,分时段、分批次,有序到达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户一人。

(二)请广大居民主动配合并做好个人防护,采样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不扎堆。完成采样后,不得在现场逗留。

(三)采样期间,辖区内人员尽量不随意流动,采样区域外群众非必要不进入采样区域。各级医院所有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工勤人员等)、住院病人及陪护人员由所在医院就地完成核酸采样。

(四)广大居民必须积极参与配合全域核酸检测,采样完成后,由现场工作人员发放“生肖兔logo”标识,无标识人员不得出入小区和进入餐饮店、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医院等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所有经营性场所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完核酸检测方可开展营业性活动。

(五)进入机关单位、交通场站、餐饮住宿场所、文体娱乐场所、物流冷链场所、培训机构、旅游景点、商场超市、金融机构、宗教场所、行业市场、废品收购站等公共场所人员,必须先扫“固定场所码”、“行程卡”、查验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做好测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后方可进入。

(六)下列情况不参与本次集中核酸采样:

1.中高风险地区来柞返柞人员,居家隔离以及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到采样点参加采样的人员由医务人员上门入户采样;

2.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得进行核酸采样,须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备,提供相关接种证明,并做好信息登记,待满48小时后及时采检核酸;

3.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采样就诊。

(七)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居民积极主动参与配合全域核酸检测,共同织密筑牢疫情防护网,齐心守住全县疫情防控安全线。请广大居民互相告知,不信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不服从管理、扰乱公共秩序、制造传播谣言、妨碍全域核酸检测工作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感谢广大居民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柞水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   

 

返回 疫情防控 文稿编辑:鲁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