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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柞水县中心城区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来源:柞水县防肺办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7-04 19:38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决定于 7 月 5 日在柞水县 城区仁和社区、迎春社区、石镇社区开展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筛查范围

城区仁和社区、迎春社区、石镇社区所有人员(包括在辖区生活、工作、学习和旅游的所 有人员)。

二、筛查时间

全员筛查时间为 7 月 5 日上午 5 时至中午 11 时,请务必积极主动参与。

三、注意事项

本次核酸采样时间段内,所有采样区经济社会正常运行,不封控、不管制、不停业、不停课。 所有人员按要求有序参加核酸采样:

(一)请广大市民群众携带手机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有序到达核酸采样点,并按照现场工作 人员的指引,配合开展核酸采样,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二)所有接受采样人员由现场工作人员发放“柞水县    Logo”标识,无标识人员不得出入小 区和进入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影院等公共场所。

(三)对因身体原因行动不便的人员和居家隔离人员,由核酸采样机动组安排人员上门采集核 酸样本。有需求的市民,可通过社区人员联系机动组采样人员上门采集。

(四)参加核酸采样时,须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  1  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扎堆,有序 参加采样。

(五)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未超过  48  小时的人员暂不参与本次全员核酸检测,须向社区工作人 员报备。

(六)全员核酸检测期间,城区将暂停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四、特别提醒

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员,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按照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治 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视不同情节,从严处罚定罪。

附件:柞水县中心城区区域核酸检测采样点名单

 

 

柞水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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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 疫情防控 文稿编辑:鲁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