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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8-09-27

各镇人民政府,乾佑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由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对全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经县政府审定后,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1. 对《柞水县医疗纠纷预防和调处暂行办法》(柞政办发〔2011〕107号)等42件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

  2. 对《柞水县科学技术奖励实施办法》(柞政发〔2009〕19号)等4件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3. 对《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暨加强股权变动税收管理工作的意见》(柞政发〔2010〕10号)等21件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清理后,对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继续执行;对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由县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修改,按规定程序重新发布;对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保留、修改、废止的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柞水县人民政府    
    20189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