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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一季度全县信用信息上传共享情况的通报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8-04-26

 

 

柞政办函〔2018〕78号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8年一季度全县信用信息

上传共享情况的通报

 

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现将2018年一季度全县各单位信用信息上传共享情况通报如下:

一季度,全县各单位累计向省公共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传共享信用信息259条,其中县编办51条、科教局95条、卫计局28条、物价局4条、环保局1条、国税局13条、地税局67条,其他单位均未上传信息(详见附表),我县整体排名在全市靠后。

深入分析研判我县社会信用信息上传共享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上不到位。多数单位对信用信息上传共享工作基础性作用认识不够,社会信用建设机构不健全,相关配套制度不完善,特别是在信息上传中没有落实专人负责,存在工作无人抓、无人管、无落实的现象。

二是密匙更换上不积极。县信用办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群、qq群等方式,要求Ukey过期单位提交申请,协调市信用办更换密匙,截至目前仅有县司法局、县国土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贸局等4个单位提交申请,其余大多数单位不积极、不主动,至今密匙申请没有提交,影响了信用信息上传工作。

三是信息报送上不及时。按照全省信用信息共享要求,各单位在履职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检查抽查、红黑名单、审判执行等信用信息,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全面上传。目前多数单位对此项工作没有落实,有34个单位信用信息上报数为零,严重影响了我县在全市的考核。

四是业务技术上不熟悉。部分单位内部人员工作岗位调整频繁,调整前的业务人员没有及时做好工作交接,没有及时进行培训指导,新接任工作人员对要共享的信用信息和上传信息的平台、通道及密钥使用方法不清楚,工作中出现了“断档”现象,导致信息上传等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及时高效报送公共信用信息,是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保障,也是推进我县创建省级社会信用建设综合试点示范县的重要工作,更是各级各部门依法开展信息采集、整理、加工、保存、发布、使用的基础性工作。我办将把信用信息上传共享列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近期抽调人员开展专项督查,对迟报、漏报、不报的单位,在全县范围予以通报,并在年度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确保信用信息归集上报及时高效。希望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认真做好整改,及时高效进行整理、汇总、归集、上报,力保做到“不积攒、不迟报、全覆盖、零遗漏”。

 

附件:柞水县一季度社会信用信息报送情况一览表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7  

 

 

 

 

 

 

 

 

 

 

 

 

 

 

附件

柞水县一季度社会信用信息报送情况一览表

数据源部门

总计

备注

合计

259


县发改局

0


县科教局

95


县公安局

0


县民政局

0


县司法局

0

申请表已提交,正在申请新账号中

县审计局

0


县财政局

0


县人社局

0


县国土局

0

申请表已提交,正在申请新账号中

县住建局

0


县交通局

0


县水务局

0


县农业局

0


县林业局

0


县卫计局

28


县市场监管局

0

申请表已提交,正在申请新账号中

县安监局

0


县经贸局

0

申请表已提交,正在申请新账号中

县文广局

0


县统计局

0


县扶贫局

0


县招商局

0


县旅发委

0


县供销社

0


县城管局

0


县物价局

4


县信访局

0


县环保局

1


县国税局

13


县地税局

67


县烟草局

0


县气象局

0


县公路段

0


县编办

51


县档案局

0


县残联

0


县法院

0


县检察院

0


县粮食局

0


县交警大队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