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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乾佑街道办马房子村至小磨岭公路改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6-07-27

 

 

 

 

 

 

柞政办发〔2016〕71号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乾佑街道办马房子村至小磨岭公路

改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乾佑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乾佑街道办马房子村至小磨岭公路改建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3日

 

乾佑街道办马房子村至小磨岭公路

改建工程实施方案

 

柞水县乾佑街道办马房子村至小磨岭公路改建工程已由商洛市交通运输局(商政交发〔2015〕8号)批复,路线全长13.5km,按照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项目起点位于柞水县乾佑街道办马房子村,接Y326石七路K4+000处,向西南沿旧路而上,经梨园村,终于柞水县与镇安县界小磨岭,路线全长13.5km。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6.5米,横断面组成为0.25m硬路肩+2×3.0m行车道+0.25m硬路肩,硬路肩采用C20混凝土,全线采用Ⅰ类加宽,最大超高6%,路拱横坡和路肩横坡均为2%。

二、建设工期:2016年5月25日前完成招投标,同时启动征迁工作;6月10日前开工建设;12月31日前完成路基、桥涵及路面主体工程;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路肩、排水沟及其它项目施工,达到交工验收标准。

三、机构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项目的建设管理,成立柞水县乾佑街道办马房子村至小磨岭公路改建工程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 指 挥:王晓彬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总指挥:汪正华   县交通局局长

成    员  陈 骅   县发改局副局长 

         吴 鹏   县审计局总审计师

         周成蛟   县财政局副局长

         邓世新   县公安局副局长

         魏 强   县交运局总工程师

         陈 涛   县住建局副局长

         屈仁义   县国土局副局长

          王春生   县水务局副局长

         赵乐弟   县林业局副局长

         周长博   县信访局副局长

          陈定院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郑 杉   县供电公司经理

         刘景辉   县电信公司经理

         肖 斌   县移动公司经理

         谭 霞   县联通公司经理

        孙 祝   县广电网络公司经理

指挥部下设工程管理处,组成人员如下:

处 长:魏 强

副处长:熊贵银

总 工:孟谋涛

成 员:凌明星  汪 鑫

(二)职责分工

1.管理处职责

(1)按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负责做好整个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及督促检查工作。

(2)协助乾佑街道办沿线村组搞好征占土地、建筑物实际丈量、造册登记及赔偿工作;

(3)协调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关系,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4)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全面掌控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安排、资金拨付工作;

(5)负责施工期间的技术指导、施工工艺流程、质量安全控制工作;

(6)制定完善的安全预案及各种安全制度,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7)负责项目实施中的交验及终验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2.各成员单位职责

(1)乾佑街道办: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包村领导、相关站所、沿线村组干部为成员的征迁组织机构,专门负责征迁及项目建设期间的协调工作。项目实施初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对路线征占的土地现场丈量、造册登记,并与拆迁户签订拆迁协议,按照补偿标准兑付补偿资金;做好辖区内的建设环境保障工作,会同县级有关部门解决好工程建设采砂、取石、取土、弃土场地定点及拌合站等临时或永久性用地征占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拆迁安置和村组土地的调整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负责做好辖区砂石厂的迁移工作;负责做好涉路建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访维稳等工作。

(2)县发改局:负责项目督促协调工作。

(3)县财政局、审计局:负责项目拆迁安置和缺口资金的筹措、审核、拨付、监管和内审等工作。

(4)县交通局:作为项目的建设主体,按照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协助搞好征迁工作。

(5)县住建局:负责征迁安置户建房的规划和建设指导工作。

(6)县国土局:配合乾佑街道办事处做好工程征地相关手续报批、土地调整、地面附属物拆迁、划定取石料场和公路两侧土地控制等工作,落实政府配套优惠政策工作。

(7)县水务局:负责公路沿线河堤修建工作,施工期间免收河道占用费和水资源费;协调公路建设在指定地点采砂取石,免收相关费用,落实政府配套优惠政策。

(8)县林业局:负责项目占用林地的报批工作,免收相关费用,落实政府配套优惠政策。

(9)县公安局:负责做好工程建设的治安环境和安全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和破坏公路建设的违法行为;配合建设单位和乾佑街道办事处处理好涉路民事纠纷协调工作。

(10)县信访局:负责做好涉路建设的信访接待等工作。

(11)县交警大队:负责工程建设中过往车辆分流、交通疏导和通行保障工作。

(12)县供电公司,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公司:负责做好影响施工范围内杆线迁移和施工线路保护工作(费用自行解决);县供电公司积极协助施工单位架设临时用电线路,保障电力供应。

四、工程建设管理

1.建设、设计、监理、监督单位

工程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为:乾佑街道办马房子村至小磨岭公路改建工程管理处;设计单位为:商洛市交通设计院;监理单位为:商洛秦岭监理有限公司,申请商洛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工程监督。

2.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储存、专人管理、独立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挪用、转移用途,实行计量支付,工程完工后进行决算审计。

五、补偿标准

征迁范围起点位于柞水县乾佑街道办马房子村,经梨园村,终于柞水县与镇安县界小磨岭,全长13.5公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参照《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道102石镇至石瓮段二级公路改建工程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柞政办发〔2013〕65号)所定标准执行。征迁范围内国有或集体土地地上、地下附着物和设施,由产权单位自行拆除或迁移,费用自理。

六、资金筹措

本项目已列入2016年县乡公路改建工程投资计划,土建工程建设资金共计3555万元,其中国家补助1260万元,其余缺口资金2295万元由县财政解决。工程建设资金设专户管理,坚持“专款专用、专户储存”的原则,不得截留或拖延拨付,不得改变资金用途。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项目组织领导。为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工程建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编排计划、明确职责、强化措施、密切配合,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建设、施工单位和乾佑街道办事处做好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防范,营造安全施工环境。

(二)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各单位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对任务进行层层细化分解,按照项目进度,倒排工期,明确标准和时限。根据目标责任,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形成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确保工程按计划实施。

(三)加大征拆保障力度。各单位要围绕目标任务,依法高效落实征地政策,办理相关手续;相关执法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及时拆除违章建筑;公安部门积极配合,依法加快履行涉法程序;乾佑街道办事处强化主体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投入精干力量,深入细致开展征占拆迁工作,确保按期交付施工用地。

(四)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公开招投标制、设计审查制、施工监理制、质量安全监督制和财政跟踪审计制,全面加强施工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有效控制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细化文明施工措施,在保证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施工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不便。

(五)严格督查问责制度。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县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责任单位年度考核内容,由县交通局按时向县政府提供项目建设情况,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单位,将由县政府督查室下发督办、催办通知,年度综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优秀格次。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

    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