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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柞水县2015年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5-10-20

各镇人民政府,乾佑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柞水县2015年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9日

 

柞水县2015年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开展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一江清水供京津”,根据《中共柞水县委、柞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柞水县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柞发〔2013〕10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出境断面水质达标为目标,坚持绿色、低碳、循环、清洁发展理念,强化科学治理、源头保护,守护生态红线,守住青山绿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保护好丹江等流域水质,确保“一江清水供京津”。

二、工作目标

按照《柞水县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到2015年底,城镇污水管网基本贯通,城镇污水应收尽收,得到有效治理,保障生态基流。金钱河、乾佑河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在Ⅱ类标准,各支流水质均达到功能区划标准。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管理。县住建部门在城市新建项目规划中,要将雨污分流纳入规划设计,坚持公共街区与临街机关单位内部雨污分流并重,并与市政排水管线接通,确保雨污接入相应管线。县城管部门要加快县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切实抓好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提高管网覆盖率和污水收集率,提高进水浓度,确保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水量满足设计要求,实现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县环保部门要集中整治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违法排污问题,并将县城污水处理厂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开展监督性监测和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促进县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稳定达标。

(二)加强企业排污监管。县经贸部门要督促工业企业加强环境监管和污染治理,按时完成工业废水治理及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年度计划。县安监部门要强化尾矿库监管,对无主闭库尾矿库要落实专人管护,对有主闭库尾矿库要明确管护责任,对在用的尾矿库要建设中水回用系统,实现选矿废水零排放。县环保部门要强化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工业园区水污染处理设施的监管,保证设备稳定运行,废水达标排放。对擅自闲置污染治理设施、偷排污染物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高限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排污许可证,由监察、公安部门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三)加强重点区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由小岭工业区管委会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小岭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巩固提升方案,全力巩固和扩大工业区环境综合治理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以小岭工业区、盘龙产业园等区域流域重污染企业为重点,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坚决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高排污企业,腾出空间发展低能耗、无污染的高科技、环保型产业。节能减排确定的淘汰关停企业,要坚决淘汰关停,不留余地。县环保、经贸部门要加强重金属重点防控区污染防治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完成选矿废水综合利用、重金属废水深度治理任务。

(四)强化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县林业部门要结合《汉丹江综合整治规划》,加快建设防护林带,进一步改善汉江上游生态环境。县水务部门要狠抓年度水源保护工程和小流域治理项目的落实,建立以汉江为重点的生态基流保障工作,积极探索解决全县多条河流长年无地表径流、丧失自净能力的问题,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精心做好交通干线主要河流应急工程建设。县经贸部门要加强工业园区监管,落实相关镇政府管理责任,督促园区企业落实环评要求,严格环境准入,健全环保制度,完善治污设施,开展集中整治,巩固治理成果,实现工业园区达标排放、干净整洁环境优美。

(五)全面治理农村环境污染。县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养殖业环境管理,优化产业规划布局,完善环评手续,大力推广生态养殖技术,建设畜禽养殖业粪便干湿分离和废水治理设施,配套建设沼气池或有机肥生产线,积极推广配方施肥和动植物病虫害生物防治技术,加快推进汉江流域养殖业污染整治。各镇人民政府要落实本辖区河流水质保护监管责任,加强本辖区河道日常监管,坚决杜绝在饮用水源地周边新建污染类项目,对辖区河道垃圾废弃物进行清理整治,拆除和封堵依河而建的厕所、圈舍及排污口等可能影响水质安全的场所和设施。加大农村环保投入,大力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下决心治理农村垃圾乱倒、污水乱流问题。要着力抓好生态示范县(镇)、村和美丽乡村建设,清洁田园、保护生态、涵养水源,切实提高农村环境质量;积极引导企业在中水回用的同时,坚持把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融为一体,结合城市景观打造,建设生态湿地公园,通过生物措施进一步削减污染。

(六)加快治污项目建设。2015年具体实施5类、9个项目,总投资5391万元。其中工程治理项目4类、8个,分别为:工业废水及尾矿库治理项目2个,投资2000万元;镇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1个,投资300万元;小流域治理项目4个,投资2591万元;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个,投资500万元。清洁生产审核类项目1个:陕西银矿清洁生产审核项目。县级相关部门、各镇(办)和相关企业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多方筹措资金,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项目实施,并逐月上报项目进度,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七)着力提升环保能力。县环保部门要切实抓好环境监察、监测、宣传、固废及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为水污染防治做好全方位的监管、指导和服务。各镇(办)要健全镇环保机构,落实人员,保障工作经费。要坚持预防与处置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健全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应急工程,储备应急物资,进一步增强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处置能力和保障能力,积极防范环境风险,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不断提升全县环境应急管理水平,确保水环境安全。县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各镇辖区水流水质、丹治工作落实监管、项目实施考核,做到月通报、季评比、年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河长制度。各镇(办)、村(社区)是辖区内河流水环境保护治理的责任主体,河流流经的镇(办事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是辖区河流的河长。河长负责保障河道水质,组织开展污染源现状调查,制定水环境保护治理实施方案,推进河道整治、保洁、截污管网、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水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全面开展清洁水源行动,打造“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河流生态环境。

(二)健全考核机制。建立健全辖区河流水质河道整治考核机制,对丹治工作项目实施月通报、季评比、年考核、媒体曝光和奖惩制度。加大对各镇(办)水质考核点位监测频次,定期分析水质变化原因,编制考核流域水质通报,统一发布水环境信息,加强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

(三)严格责任追究。县政府督查室定期对各镇(办)及县级有关部门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对达不到进度要求的,实行挂牌督办,通报批评,约谈主要责任人。对连续三个月考核流域水质超过指标、整治无明显效果、监管不力、项目实施缓慢的镇和部门,对镇河长实行问责,对单位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四)强化信息沟通。各镇(办)、县级相关部门每月报送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工作信息不少于2篇,按季上报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县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通报信息报送情况,并将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

(五)营造浓厚氛围。扎实开展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建立商洛日报、商洛电视台、柞水电视台宣传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污染防治宣传“五进”活动,切实增强对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的认识,形成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工作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