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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现2014年度各镇财政工作目标责任书的通报

来源:县电子政务中心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5-04-20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兑现2014年度各镇财政工作

目标责任书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

201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镇结合实际,不断创新财源建设思路,强化收入征管措施,超额完成了年度收入任务,各镇累计完成财政收入253万元,占年任务的253%,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财政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2014年度财政工作综合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且位于前三名的小岭镇、瓦房口镇、石瓮镇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和2000元;鉴于考核位于后三名的镇得分均在85分以上,且都超额完成了年度财政目标任务,不予通报批评。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奋勇争先,在今年的财政工作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同时,号召各镇以先进为榜样,振奋精神,锐意进取,为全面完成2015年财政工作任务、推进跨越发展、建成陕南经济强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