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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退耕还林及耕地利用情况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电子政务中心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5-04-20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柞水县退耕还林及耕地利用情况

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柞水县退耕还林及耕地利用情况调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319

 

 

柞水县开展退耕还林及耕地利用情况

调查工作方案

 

为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加快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市政府226日退耕还林专题协调会和310日退耕还林及耕地利用情况调查培训视频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强生态保护和土地合理利用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生态保护和土地合理利用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摸清我县土地资源存量和类型,调查掌握全县25度以上坡耕地资源状况和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调查掌握全县耕地后备资源潜力情况,确保县域内耕地占补平衡,促进土地利用和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二、时间安排

这次退耕还林及耕地利用情况调查工作共安排1个月的时间,即36日-45日,计划分3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36日—315日):制订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印制调查表格、收集资料、落实工作经费,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相关部门提供如下资料:

国土局提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二调、2013年土地利用状况数据;

业局提供一轮退耕还林数据、退耕还林重点区域划分范围;

环保局提供重要水源地保护区域划分范围;

水务局提供流域划分范围、重要水源地保护区域划分范围;

财政局提供农业综合开发区域划分范围;

住建局提供城镇规模边界范围。

2.外业核实调查阶段(316日—331日):制作工作底图,开展外业核查。外业调查核实内容为:25度以上耕地及基本农田利用情况调查;重要水源地和退耕还林重点区域1525度耕地及基本农田情况调查;低丘缓坡地区填沟造地潜力调查;流域治理(农业综合开发)增加耕地潜力调查;林地(草地)可开垦为耕地潜力调查;城镇及川道地区可调整补划基本农田面积调查;可复垦工矿废弃地面积调查。

外业调查人员由15人组成,其中国土局抽调3人,林业局抽调3人,水务局抽调3人,住建局抽调1人,财政局抽调1人,环保局抽调1人,技术单位3人。

外业调查用车3辆:国土局提供1辆,林业局提供1辆,水务局提供1辆。

3.内业汇总(41日—45日):在开展外业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各部门汇总调查数据,上报汇总结果。

三、技术路线

根据土地利用、土地规划数据、相关部门区域划分范围资料制作工作底图;外业核实土地利用情况、增加耕地潜力、可调整补划基本农田面积,并在工作底图上标绘核实情况,填写登记表;内业根据勾绘范围,汇总各类面积,形成汇总结果。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退耕还林及耕地利用情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姚书祥任组长,副县长张家富、范满仓任副组长,县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镇政府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

2.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切实抓好落实。县发改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这次退耕还林及耕地利用情况调查工作,并协调落实专项工作经费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县国土局负责25度以上耕地和基本农田及可退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耕地和基本农田及可退耕地、退耕还林重点区域耕地和基本农田、可退牧草用地、低丘缓坡地区填沟造田、工矿废弃地面积的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城镇周边和川道地区可调整补划基本农田面积和分布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根据工作需要足额落实专项工作经费,调查农业综合开发可增加耕地面积和分布情况,配合做好低丘缓坡地区填沟造田情况调查统计工作;县林业局负责25度以下宜林地、疏林地可退林还耕的调查统计,需退耕和可退耕土地的调查统计工作,确定退耕还林重点区域和项目;县水务局负责河道滩涂可新修基本农田的调查统计工作,并负责1525度重要水源地区域范围划定工作;环保局负责集中水源地区域范围划定和调查统计工作;县农业局负责牧草地可调整为耕地的调查统计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城镇规模边界确定,负责城镇规划区范围可退耕还林面积和分布情况调查统计工作。各相关部门要以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资料和基本农田划定资料为基础,扎实开展调查,及时提出耕地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配合做好科学合理利用资源相关规划,在确保耕地红线前提下,稳步推进我县退耕还林工作,同时为耕地占补平衡储备更大空间。

3.扎实调查摸底。本次调查由县发改部门牵头,国土部门具体负责,扎实做好业务指导,并提供基础性图件资料,其他部门要相互配合,各司其职,主动与国土部门做好联系;各镇政府负责辖区调查的协调工作,要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精心编制规划。由县发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国土局具体负责,选择有土地调查资质的技术单位制作工作底图、现场勾绘范围线、汇总各类面积。确保调查面积准确,地类真实,高质量高标准做好专项规划编制。专项规划编制中有关数据由县发改委协调各相关部门与编制单位对接,确保规划编制工作科学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