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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柞水县进一步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4-11-28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柞水县进一步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19日

柞水县进一步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有效提高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4〕1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为指导,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和“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服务体系、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证可持续发展”总体思路,坚持公立医院政府主导下“费用合理、服务适宜”的公益性质,持续深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合理配置公立医院资源,全面深化保障机制、运行机制及服务能力,建立“以县级公立医院为龙头,区域医疗中心为枢纽、镇卫生院为前沿、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体制合理、机制灵活、功能完善、效率较高”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四提高、一降低”(医疗服务质量、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医务人员积极性、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成本明显降低)和“预防在乡村、小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县”目标,力争2015年底90%的患者在县域内就诊。
三、改革任务
(一)改革完善服务体系,合理配置县级公立医院资源
统筹规划县域医疗资源。重点办好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3所公立医院。按照县域户籍人口每千人3张床位、床位和人员编制1∶1.5的比例,核定县级公立医院床位和人员编制,探索实行编制备案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县人民医院建成以医、教、预防保健服务应急救援为一体的服务指导中心,完善120急救服务体系和发热门诊、产科、儿科、精神卫生科、重症监护、血液透析等专科建设,在疑难危重疾病诊治、医学科研和教学综合功能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病床总数达到260张,按规定核定人员编制。
县中医院要进一步突出中医特色,全面提升医疗技术和管理水平。继续加强中医特色门诊、康复、糖尿病等特色科室建设,大力推广和应用中医适宜技术,建成全县中医适宜技术培训指导中心。床位总数达到200张,按规定核定人员编制。
县妇幼保健院加强妇产科、儿科和新生儿科建设,建成全县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和基层妇幼保健业务技术指导中心。床位总数达到40张,按规定核定人员编制。
(二)完善财政补偿政策,建立科学的长效保障机制
县级公立医院补偿主要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偿,补偿水平要充分体现医院的公益性质,同时保证医院正常运行。   
1.建立科学的投入补偿机制。将县级公立医院离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用由财政承担;按照药品销售额为基数“取消多少,补偿多少”的原则,由财政部门足额补助;按照新核定的医院编制数量,在编在岗人员的基本工资,县财政要承担县医院的70%,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100%纳入预算管理,在现有绩效工资发放标准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绩效工资发放比例;政策性亏损应给予足额保障;对已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设备由政府回购,严禁超规模、超标准建设,严禁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对医院历史债务统一打包剥离,在积极争取省市补助的基础上由县级财政3年内足额偿还。建立财政补助稳定增长机制和长效机制,增幅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
2.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综合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医保支付能力、群众就医负担、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医院实际运转等因素,在2012年价格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使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价格调整与完善医保支付政策相互衔接。
3.完善医保支付制度。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县级公立医院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推进总额预付、按病种、按人头等付费方式改革。严格临床路径管理,科学合理确定付费标准。城镇医保与合疗经办机构要建立向医院预拨周转金制度,保证医院正常运转。
(三)改革药品供应,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1.改革药品集中采购办法。严格执行药品“三统一”管理,县级公立医院使用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必须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开展网上交易,推进网上阳光采购。急救药品、特殊用药等严格实行总量控制网络平台备案采购。
2.保障药品供应。强化药品配送管理,规范流通秩序,确保药品供应及时足额。省级确定药品配送企业资质,县级公立医院自主选择配送企业,数量不超过5家,加强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医疗单位药品供应质量可追溯体系,对药品采购、配送、使用情况实行网上监控,确保用药安全。
3.建立市场清退制度。加强药品集中采购及配送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
(四)改革管理运行机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实行县级公立医院理事会制度。理事会负责审定医院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决定重大业务、章程拟定和修订,选聘与考核院长,监督医院运行等职责。建立院长聘用制度,明确院长、副院长任用条件,采取公开选拔、社会招聘等方式遴选院长、副院长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由医院理事会聘任。
2.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大力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探索实行院长年薪制管理,建立院长资格管理制度,院长、副院长实行任期制和目标责任制,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县级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3.实行院长负责制。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院长全面负责医院运行管理,并负责医院内部建立科学民主的议事决策程序,院长对理事会做出的决策负责执行,对理事会下达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重大决策、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中层以上人事任免等事项要民主审议,报理事会审批。对医院年度预决算、工资分配、人事聘用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报经理事会备案后实施;院长每年度向理事会进行述职、接受评议。严禁将院长收入与医院的经济收入直接挂钩。加强院长管理能力培训,逐步推进院长职业化。
4.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医院内部决策、运行管理、资产管理、医疗风险预警等制度,逐步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适应的运行管理机制,完善以成本和质量控制为中心的管理制度,有效控制医疗成本。加强绩效考核,把控制医疗费用、医疗服务数量、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以及社会满意度作为主要量化考核指标。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实行总会计师制,建立健全医院财务审计和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五)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1.完善全员聘任制度。全面推行全员聘任制和绩效工资制为主要形式的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按照医院基本职能、工作任务、编制规模和岗位类别,医院自主确定岗位设置,全面推行岗位聘用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定岗不定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结合实际妥善安置未聘人员。
2.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建立绩效考评机制,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成绩的人员倾斜,医务人员总收入差距控制在3-5倍。提高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公立医院按国家规定为医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医院收支结余的30%可用于提高医务人员的待遇,确保医务人员收入逐年有所增加。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
3.建立绩效评价机制。以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为中心,制定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将医院的公益性质、医疗费用控制、医院管理和运行效率以及社会评价等作为主要量化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作为院长聘用的重要依据,并与医保支付、财政补助、工资水平等挂钩,向社会公开。把医务人员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技术难度、医德医风、患者满意度等作为重要指标,建立以社会效益、工作效率为核心的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六)加大建设力度,提升公立医院服务能力
1.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标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整合已有信息平台,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及监管和综合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加强远程医学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教育;建立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网络,逐步推行居民健康卡。
2.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针对地方主要疾病,积极利用当地中医药资源,充分发挥中医简便价廉的特点和优势,提高辩证论治水平,并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和指导,促进中医药进基层、进农村,为群众防病治病。加强中医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对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3.引入外部竞争机制。制定社会办医政策,放宽社会资本办医准入范围,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制定医生多点执业实施细则,鼓励公立医院医生到非公立医疗机构执业及吸引外地技术人才来本县医疗机构执业。
4.探索建立医疗风险共担机制。积极发展医疗责任险和医疗意外保险,探索建立医疗风险共担机制。依法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严厉打击伤害医务人员和"医闹"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七)改革人事制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全面落实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定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类本科生政策,完善县级公立医院在职研究生定向培养制度。改革医务人员职称评定政策,对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医务人员不再受编制岗位数量限制,实行评聘分开,逐步使县级公立医院高、中、初级职称比例达到1∶2∶2。严格执行县级公立医院医生在晋升主治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基层不间断服务一年的规定。
2.加强人员培训。县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每年选派一定数量医务人员到城市三级医院学习进修,利用3至5年时间,对三所县级公立医院医务人员进行轮训。
(八)改革办医模式,深入推进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
实行人员、财务、业务统一管理的“三个统一”,坚持机构设置和行政建制不变、功能定位不变、财政投入供给机制不变的“三个不变”,做到镇卫生院功能进一步加强、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加强的“三个加强”,深入推进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改革,将全县13所镇卫生院按照区域划分为三个片区,根据三家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合理分配对口支援三个片区,镇卫生院开展业务所需设备可由县级公立医院灵活调剂使用,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及人员双向流动的医疗格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调整柞水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及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编办、发改、财政、人社、国土、卫生、药监、物价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汪华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加强投入,合力推进。县财政要加大对县级公立医院项目和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县卫生局要广泛宣传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尤其要突出对医务人员的宣传动员工作,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营造良好氛围。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交流沟通,对改革工作全程监管,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督导落实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行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模式,确保各项指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加强督导,务求实效。县政府将及时研究解决公立医院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的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努力做到“事前有计划、执行有监管、效果有评估”,确保改革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