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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柞水县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月活动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4-10-24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柞水县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20日


  柞水县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断提高群众防范和抵制传销能力,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镇”和“无传销县”为契机,坚持严厉打击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方针,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深刻揭露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切实增强群众自我防范和抵制传销的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抵制传销、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内容
  (一)关于规范直销以及禁止和打击传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规定。
  (二)揭露传销的违法犯罪本质、行为特征、表现形式、惯用手段、变化特点及传销的违法性、欺骗性、隐蔽性、危害性,提高群众自觉抵制和防范传销的能力。
  (三)曝光近年来各地工商、公安机关查处传销的典型案例,教育广大群众的同时,震慑传销分子。
  (四)大力宣传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和打击网络传销专项行动的动态情况,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正面引导舆论宣传。
  三、阶段安排
  本次宣传月活动从10月20日起至11月30日结束,分为三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阶段(10月20日—10月25日)。各镇政府和各成员单位要总结近年来打击传销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认真分析研判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的形势,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确保宣传月活动有序开展。
  (二)具体实施阶段(10月26日—11月20日)。在县城迎春广场举行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掀起活动的热潮。各镇、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专题讲座、广场宣传、现场咨询以及大众媒体做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活动。同时,要认真排查活动中的问题及苗头,掌握动态信息,边宣传边打击。
  (三)总结检查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各镇和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改进措施。县打传办将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对各镇和各部门开展宣传活动情况适时进行督促检查。对在宣传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宣传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和各成员单位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和建设平安柞水的高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重视和改进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工作。以提高群众识别、防范能力为目标,切实从源头上遏制传销活动蔓延的势头,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把握宣传重点。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期刊等新闻媒体和讲座、访谈以及现场设立咨询服务台、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知识,曝光典型案例,揭露传销的诈骗本质,增强群众抵制传销意识。要侧重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传销的舆论氛围,压缩传销立足生存空间、遏制传销发展蔓延的势头;对少数民族群众、在校学生等重点人群,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活动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宣传效果。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镇和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省综治办、省打传办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陕西省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考评认定办法》精神,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进城乡结合部的宣传工作,发挥社区、村委会、工商所、派出所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坚持打防并举,把宣传教育与打击传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分解工作任务,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好宣传工作。对开展打击传销和打击网络传销专项行动情况要及时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推广,注重加强正面引导宣传,更要注重认真总结经验,加强情况沟通,并及时将开展宣传工作情况总结上报。
  各镇和各部门开展宣传月活动的情况报告及数据统计表,于2014年11月25日前报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上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inyuketao@126.com
  联系人:赵鹏       联系电话:0914—4323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