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文件 > 政府办文件 > 

关于立即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4-05-28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和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立即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突出基层、突出企业、突出整改落实,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管理漏洞,落实安全责任,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措施,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重点领域
  这次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县各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非煤矿山、尾矿库、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化品及民爆烟爆、公共聚集场所消防等行业领域。其他行业领域要立足实际,针对各自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检查,治理隐患。
  三、检查内容
  (一)各镇、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是否落实责任及年度目标任务,以及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柞办发〔2014〕14号)、县政府办《柞水县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柞政办发〔2014〕43号)等文件精神执行情况。
  (二)各镇、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等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情况。是否建立了管理股室,配备了工作人员,制定完善了工作制度,建立了工作档案。
  (三)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对矿山道路、搭建在危险地段工棚、采空区等整治情况。
  (四)生产经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各镇、各行业部门要针对企业的工艺和危险环节,按照行业安全规范的要求,深入组织大检查。非煤矿山及尾矿库领域,要结合防汛重点,逐矿山逐矿井逐尾矿库开展检查,重点检查矿级领导下井带班等制度执行情况,尾矿库监测系统、地下矿井通风系统、提升运输系统运行情况。对通风系统不完善、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工艺、采掘施工以包代管、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不完善、矿山道路不符合要求、工棚搭建在采空区和滑坡地段、废弃矿井及采空区未采取工程处理,以及尾矿库擅自改变设计、不按设计进行筑坝、不按规定进行尾矿排放、超能力生产排放尾矿、安全设施不健全及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的,必须责令停产整改。交通运输领域,要以人、车、路、站为重点,检查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事故高发路段以及危桥险路治理情况;全面排查营运资质、手续、例检和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运行情况;严查超员超速超载、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车辆“带病”运行和疲劳驾驶情况;全面排查道路隧道安全,及时整改治理存在问题和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危化品和烟爆民爆领域,要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道路运输和管道运输、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地下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存在的违章建筑占压、安全距离不够和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等重大危险源是否处于受控状态等问题;在建或已建成投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存在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违法建设行为。认真排查烟花爆竹非法违规经营等问题,严肃查处民爆器材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爆破各环节的违规现象,加强重点环节的安全监控。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检查高层建筑、地下深基坑、隧道、桥梁等危险施工场所,突出检查模板支撑、起重机械、脚手架搭建等重点施工环节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认真排查防坍塌、防坠落、防火灾、防触电等方面安全隐患,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公共聚集场所消防领域,要对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学校、医院、文化娱乐、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针对夏季高危特点,认真落实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大对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立足实际,针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五)汛期隐患点除险加固和防汛工作开展情况。要突出汛期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尾矿库、地下矿井以及露天矿山边坡、高陡坡、排土场、所有工棚及其周边和建筑施工现场,易由暴雨、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隐患点,开展摸底排查,制定治理方案。要检查企业汛期巡查巡检、值带班、应急管理情况,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县安监、气象、水务、国土等部门要做好灾害天气联合预报、预警、预防和处置工作,完善信息传递渠道,构建协调联动高效的应急救援与处置机制。
  四、方法步骤
  本次检查从2014年5月16日开始,至2014年7月15日结束。以镇和行业部门为单位,采取属地自查、行业检查、条块结合、专家参与、联合督查、暗查暗访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5月20日至5月31日)制定检查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对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检查整改阶段(2014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镇、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6月中旬,县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对大检查情况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督查检查。
  (三)巩固总结阶段(2014年7月1日至7月15日)迎接市安委会督查验收,巩固大检查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县上成立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姚书祥为组长的县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县公安、小岭工业区管委会、经贸、安监、国土、水务、环保、工商、住建、教育、文广等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由陈邦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精心组织,迅速行动,落实检查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以大检查为抓手,完善制度,改进措施,堵塞安全漏洞。各镇和重点领域行业部门务于2014年6月30日前将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县政府办和县安委办,作好市政府督查各项准备;2014年7月20日前将检查工作总结报县政府办和县安委办。
  (二)强化措施,深入整改。各镇、各相关行业部门要选派技术骨干或聘请专家组成检查组,按照“四不两直”、“四严双查”的要求开展明查暗访。在检查中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防范措施,跟踪落实。检查中严格落实“五个一律”措施: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一律停工整改,凡存在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一律停工整改,凡年度内未开展安全评估的重点企业一律停工整改,凡安全责任没有落实到位的一律停工整改,凡存在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一律关停或取缔。对因检查督查不力、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和行政问责的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转变作风,排忧解难。要全面了解企业的安全现状和困难,把这次安全检查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三化”建设结合起来,与帮助企业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帮助企业解决困难,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把安全监管寓于服务之中,以良好的作风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四)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检查工作机制,对本行业领域大检查进行全程督导和考评,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督促指导大检查,解决实际问题。检查中要严格执法,敢于碰硬,对重大隐患治理不力的要视同生产安全事故,依照事故查处有关规定查明原因、认定责任,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并公开曝光,切实在整改落实上下大功夫,在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上见成效。县安委办将定期不定期通报各镇、各部门、各企业的大检查情况,并将大检查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单项考核内容,进行跟踪问效。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