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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柞水县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4-02-17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柞水县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14日

 


  柞水县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了深入推进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陕西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015年)》,加快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步伐,现提出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14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确定的依法行政新任务新要求,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为载体,以推进县镇政府依法行政为重点,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健全落实各项制度,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为柞水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成绩。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依法行政创建
  1.努力实现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目标。对照《柞水县创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方案》确定的标准和要求,查漏补缺,强化措施,努力完成各项创建任务,接受市政府考评验收,力争实现创建目标。(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各镇、各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对达到县级示范标准的单位,先向县政府申报,经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考评验收合格后,提请县政府予以命名;对已命名的6个县级依法行政示范镇和12个示范单位加强动态管理,对照示范标准,集中进行复验,重新予以命名,切实发挥示范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各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3.加强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按照《陕西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要求,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力量,配备得力干部,充实专业人才,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与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与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相适应。(责任单位: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镇政府)
  (二)转变政府职能
  1.科学界定政府职责权限,推进政府组织机构、职能、运行方式法治化,依法确定政府部门职责,“三定”规定应经过政府法制机构审核。(责任单位:县编办、各镇政府)
  2.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第六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项目,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按照“精简统一、便民效能”的要求,审批事项5个以上的单位,要实行一个窗口统一受理审批申请,有条件的单位要依托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大厅等实施“一厅式”办公。暂不具备条件的,审批事项要向同一股室、同一楼层集中。建立行政审批月报告制度,每个月底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责任单位:县编办、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各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3.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服务,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方式的多元化。(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三)规范行政决策
  1.建立行政决策权力清单。科学划定行政决策职权范围,明确工作责任。权力清单应报县政府备案。(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商洛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扩大公众参与,推行风险评估,实行决策跟踪落实和责任追究,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3.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各镇及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均要聘请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复议诉讼案件办理、合同审查、重大涉法事务等方面听取吸纳法律顾问意见建议,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责任单位:各镇政府、重点行政执法部门)
  4.加强合法性审查。全面落实镇政府、有关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固定列席镇(局)务会议制度,重视发挥法制机构职能作用。(责任部门: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1.坚持规范性文件计划管理制度。加强重点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探索改进起草方式,拓宽公众参与途径,重视民意收集和采纳,重点制定出台涉及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改革开放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继续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统计、检查、通报等措施,规范性文件审查率、备案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3.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和效果。及时修改、废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
  (五)规范行政执法
  1.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推进综合执法,行政执法部门内部原则上由一个机构行使行政执法权,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执法体制。进一步明确上下级之间行政执法权限、范围,减少执法层级,推进执法重心下移,直接面对群众的具体执法任务主要由行政执法部门承担。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量。(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转变执法方式。引导行政执法部门更多地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柔性执法方式,减少执法冲突。(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县级执法部门)
  3.加强执法监督。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监察、案卷评查等活动,加大政府法制监督力度,提高公正执法水平。(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
  4.加强学习培训。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学法课时登记备案制度,县政府法制办为全县持证行政执法人员建立学法课时档案,各部门自行组织的法制培训经县政府法制办认定后予以登记,全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少于40课时。(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各镇政府、县级行政执法部门)
  (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宽公开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各部门要在办公场所公开办事依据、流程、办理机构和人员、收费标准等信息,并将办事结果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开,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责任单位: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拓宽公众意见反映和诉求渠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群众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对不予公开的应说明理由。重视网络舆情的应对和处置,落实人员责任,加强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引导,及时回应民声民意。(责任单位:县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七)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依法开展行政复议。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简化行政复议申请手续,严格案件办理程序,改进案件审理方式,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探索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和公开审查制度,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增强政府的公信力。(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
  2.强化行政调解工作。深入落实《柞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按照“五有”(有组织机构、有专兼职行政调解员、有行政调解室、有文书档案资料、有任务)要求,建立健全行政调解组织机构,自觉运用行政调解手段,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力争全年每镇完成行政调解案件10件以上、部门5件以上。同时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果。(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3.完善信访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推动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相衔接,依法分流信访诉求,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责任单位:县信访局、各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八)加强依法行政监督
  1.加强依法行政监督。采用重点督查和个案监督等方式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的监督。对媒体曝光并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违法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及时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粗暴执法等行为。(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各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2.坚持实行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健全完善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细化量化年度目标任务,做好平时考核、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有效推进工作任务的完成。(责任单位:县考核办、县政府法制办、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3.完善权力运行问责机制。规范问责主体、范围、方式和程序,使行政问责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广大群众对权力行使的监督,推动廉洁政府建设。(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各镇政府)
  (九)强化宣传教育
  1.完善和落实政府、部门领导集体学法制度,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局务会议、全体干部会议集体学法,全年开展集体学法分别不少于4次,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的教学内容。实行领导干部晋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初任培训中,法律知识比重不少于20%。(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政府法制办、县司法局、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利用各种媒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依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法制办、县司法局、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各镇、各部门要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要切实落实行政首长是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督促落实。各镇、各部门在半年、年终要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不足。
  (二)各镇、各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扎实推进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推广经验;对工作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确保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各镇、各部门要根据本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好各自的依法行政工作,并于2014年2月底以前,将有关工作部署报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要跟踪了解本要点的实施情况,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完成全年依法行政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