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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柞水县守信联合激励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县政府办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7-20 16:46

一、制定《办法》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

二、出台的背景

2023年是我县信用建设全面优化提升的关键年。信用柞水体系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建设“三高三区”新柞水总目标,认真落实中省市县信用建设的决策部署,主动作为,开拓创新,持续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和服务创新,不断深化信用监管改革,切实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扮靓“信用柞水”品牌,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以柞水县行政区域内自然人、企业及其他组织作为联合激励的重点对象,将获得中央及省市县相关荣誉称号和模范称号、参与抢险救灾和见义勇为等表现突出、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或部门行业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最高信用等级等8类信用主体自然人列为守信激励对象,在行政许可、公共资源交易、参与政府投资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建设项目、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入党、提干、参军、入学、社会救助、就业创业、资格评定、职称评定、贴息贷款等方面予以联合激励;将获得中央及省市县相关荣誉称号和模范称号及表彰奖励、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或部门行业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最高信用等级、被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评为A(含)级以上信用等级等8类企业及其他组织列为守信激励对象,在行政许可、参与竞标、参与政府投资或者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建设项目、享受政府优惠政策、贷款、授信额度、利率优惠、融资担保、行政检查等方面予以联合激励。同时,将授信自然人、企业及其他组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融媒体中心等媒体列入诚信红榜进行宣传。

四、本办法共共十五条,自2023年5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5月26日。

 

关于印发柞水县守信联合激励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s://www.snzs.gov.cn/html/zwgk/zfwj/gfxwj/125962.html

文稿编辑:张玉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