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法治办发〔2022〕15号
中共柞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全县“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的
通 知
各镇党委,乾佑街道党工委,县委各工作机关,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中省市驻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构建全县“大普法”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社会各界法治专业人才在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八五”普法深入开展,为“三高三区”新柞水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中共柞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决定组建“八五”普法讲师团,现将有关组织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秉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法律基础扎实。具有深厚的法学知识背景或法律实践经验,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授课经验。
(三)热衷普法工作。勤奋敬业,认真负责,热心法治宣传教育事业,能够按照统一要求开展工作。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讲师团岗位工作要求。
二、推荐方式
全县“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采取自我推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对象应如实填写《柞水县“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推荐表》(见附件 2)及个人信息公开知情同意书(见附件3),并由单位盖章后统一报送,县依法治县办负责审定。
三、工作职责
按照全县“八五”普法部署要求,为全县各级各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供师资保障,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为全县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村(社区)以及其他组织讲授法律知识,帮助开展法治培训;
深入基层面向广大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 以案释法等普法公益活动;
参与编写“八五”普法宣传资料、法律知识考试命题、录制普法课程等;
参加法治宣传教育理论研讨、调研等活动;
完成县依法治县办委托的其它事项。
四、聘用期限
全县“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任期到2025年12月为止,任期内若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本人或推荐单位应当书面向县依法治县办提出退出申请,县依法治县办将适时对讲师团成员进行调整和补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推荐工作,结合本单位职能特点和相关人员专业特长,广泛组织发动,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并为讲师团成员完成宣讲任务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二)严格把关推荐。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将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选,成立柞水县“八五”普法讲师团,并颁发聘书,向社会公布。普法讲师团分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宪法相关法、民法典、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涉外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国家安全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等12个分团,讲师团日常工作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
(三)强化工作保障。对工作负责、实绩突出的全县“八五” 普法讲师团成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为各级“八五”普法评先评优、表彰奖励人选。
请各单位于2022年7月25日前将《柞水县“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推荐表》(附件2)和《个人信息公开知情同意书》(附件3)纸质原件报送至县依法治县办,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40851307@qq.com。
联系人:段 欢 联系电话:0914-4326751
附件:1.柞水县“八五”普法讲师团名额分配表;
2.柞水县“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推荐表;
3.个人信息公开知情同意书。
中共柞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19日
附件1
柞水县“八五”普法讲师团名额分配表
单位名称 | 名额 | 单位名称 | 名额 |
县委政法委 | 1 | 县农业农村局 | 1 |
县委宣传部 | 1 | 县市场监管局 | 1 |
县人民法院 | 6 | 县自然资源局 | 1 |
县人民检察院 | 6 | 县税务局 | 1 |
县公安局 | 6 | 县水利局 | 1 |
县司法局 | 10 | 县卫健局 | 1 |
县委党校 | 3 | 县林业局 | 1 |
县科教局 | 1 | 县医保局 | 1 |
县民政局 | 1 | 县信访局 | 1 |
县财政局 | 1 | 县环保局 | 1 |
县人社局 | 1 | 县应急局 | 1 |
县住建局 | 1 | ||
县交通局 | 1 |
附件2
柞水县“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推荐表
推荐单位: 年 月 日
姓名 | 出生日期 | 一寸 免冠 照片 | ||||
性别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学历 |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 ||||||
联系方式 | 业务领域 | |||||
工作简历 | ||||||
拟加入分团 | ||||||
本人意见 |
年 月 日 | |||||
推荐单位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县依法治县办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附件3
个人信息公开知情同意书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若因个人信息不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担。同时,为进一步展示柞水县“八五”普法讲师团风采,扩大讲师团影响力,若本人入选柞水县“八五”普法讲师团,同意将姓名、出生日期、学历、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研究(业务)领域、研究成果等相关个人信息在柞水融媒体公众平台公布。
特此承诺。
个人签名:
年 月 日
文稿编辑:司法专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