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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凤凰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01-12 15: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要求,现将柞水县凤凰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紧紧围绕五保、低保、临时救助等惠民政策、办理流程与办理结果,全年主动公开信息270余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未收到单位和个人要求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对于拟发布的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继续实行公文属性源头管理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结合起来,在制发公文的同时,同步开展保密审查并确定公开属性。加大信息公开审查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避免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严引发信息失密、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由镇宣教办统筹协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公开信息通过“凤凰印象”官方微信公众号统一对外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凡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均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由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审核,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及时有效发布公开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群众广泛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更新速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的渠道不够丰富;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力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2024年,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持续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整、及时、准确;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行为,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管理人员办公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加强协调发布、监督检查等制度,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柞水县凤凰镇人民政府

                                    2024112

 

文稿编辑: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