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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盘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营盘镇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02-20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9年度营盘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制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及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完善了部门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配套规定,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及时、规范、有序。

1、明确工作制度。我镇坚持“公正、公平、合法、真实、便民、及时、便于监督”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落实各项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

2、健全公开机制。根据2019年工作实际,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加大信息公开的管理和审查力度,不断完善对信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和保密性的监督检查制度。认真研究部署卫生健康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

3、加强业务学习。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继续深入学习信息公开相关条例、办法。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技能,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确保各领域信息能够按规定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3

190

38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差距,存在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工作不够创新、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满足群众公开需要的意愿不足、发布信息总量不够。下一步继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细化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考核和奖惩实施细则,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

(二)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适应互联网发展形势,加强信息公开协同,促进信息共享等方面存在着挑战。今后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不断完善街道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专栏的建设,加强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LED电子大屏幕、电子触摸屏等载体建设。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完善“一服务两公开”工作机制,强化接受电子实时监察和群众监督,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更新维护、监督检查评议、培训管理和工作年报等工作,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