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柞水按照“教育为本、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夯实举措,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深入学校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了营养计划管理工作有序安全运行。
二是规范从业人员。印发了《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定期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的管理和从业人员、管理员等进行生产、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环节培训,规范操作程序,提高各校管理人员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营养计划管理水平。
三是坚持阳光运行。实行“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按照一周一结算、一周一汇总、一周一公示,做到周清、月清、季清、年清。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全县76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下拨资金360.1万元,惠及在校学生11148人,覆盖率达100%,学生供餐率达96%。设立了学生营养餐公示栏,公开了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及时向社会公示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用餐学生名单、供餐内容、菜谱和饭菜价格等信息,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文稿编辑:敦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