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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7-12-18

 

镇人民政府,乾佑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近期,省、市相继召开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议。全市防治工作会上通报了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排名,针对我县存在的问题,各镇办、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快整改,确保年终市考县能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现将我县2017年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县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一)空气质量与工作进展情况

1.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今年1-10月份,我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73天,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4天。但今年仅位于全市第四,落后于商州区(279天)、镇安县(278天)、山阳县(277天);PM10PM2.5年均浓度值分别为47微克/立方米和26微克/立方米,均位于全市

最低,但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值41微克/立方米,高于全市其他县


区浓度值,直接影响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在陕南30个县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位于19名,落后于镇安(12名)、山阳(13名)。

2.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燃煤锅炉拆改工作深入推进。截止10月底,全县已完成锅炉拆改819.25蒸吨18家燃煤锅炉企业、单位下发了限期拆改通知持续加快燃煤锅炉拆改进度二是机动车淘汰治理任务全面完成。我县已全面完成市下达的黄标车淘汰任务,共淘汰黄标车27辆老75三是扬尘污染防治不断加强。对城区建筑工地实施场地硬化、洒水降尘、覆盖、围挡、车辆冲洗等措施;对工业企业石料加工等行业及水阳高速施工标段道路扬尘进行了专项治理,安装除尘设施,实施封闭隔离、洒水降尘、场地硬化,出厂道路实行喷淋冲洗、运料车辆限载、加盖篷布等措施。截至目前累计开展扬尘治理专项检查90次,纠正查处渣土车违规22余次,城区街道清扫率100%。四是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全面开展。完成了6个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改造,对城区所有规模化餐饮业、酒店和机动车维修企业开展了专项治理活动,对26家下发了限期整改的通知,严格要求企业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范污染防治设施。五是绿化面积持续提高。今年我县共完成重点区域绿化0.5万亩,城区绿化造林360亩,荒山造林3.7万亩,截至目前全县森林绿化覆盖率达到73.67%。

(二)水环境质量与工作进展

1.全县水环境质量状况

今年1-10月份,我县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6月份我县乾佑河古道岭出境断面水质总磷指标超标,其余各月我县乾佑河古道岭断面和杏坪镇柴庄断面出境水水质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

    2.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水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我县已全面完成了丹治三年行动计划,在认真总结丹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上,启动实施了柞水县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四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二是水污染防治项目有序实施。今年计划实施5类5个项目截止目前,5个项目已全部开工,4个完成建设,预计完成投资1.2亿项目开工率100%,完成率85%。三是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县政府制定下发了《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列出了问题清单;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已完成土建工程,部分仪器设备已采购到位,目前正在安装。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高。个别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思想重视不够,工作落实不到位,履行环境工作职责不积极,导致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由去年同期全市第一降至第四。

二是监管责任不实。个别部门落实“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专项行动不积极,落实责任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不按时报送相关调度资料等。

三是建筑扬尘监管缺位。存在个别建筑工地防尘措施落实不够到位,一些渣土车冒尖装载、沿路抛撒建筑垃圾清运不及时,施工场地外围遮挡不严密,清扫实行干法作业

四是道路扬尘治理不力。水阳高速等重点项目施工导致东坪至杏坪段道路损坏严重,洒水、修补不及时,部分工程运料车辆未实施限载及有效遮挡,造成道路扬尘污染较大

五是餐饮油烟治理缓慢。已对城区所有规模化餐饮业、酒店和机动车维修企业开展了专项治理活动,下发了限期整改的通知,但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不到位或运行不正常现象普遍存在。

六是挥发性有机物质量欠账大。全县汽车维修企业等有机废气及废机油等处理不规范;加油站油气三次回收进展缓慢。

七是燃煤锅炉拆改严重滞后。根据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今年年底前县城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要全部拆除。截止10月,已拆除锅炉8台,还有6台未拆改到位。

八是考核压力大。今年市政府下达我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目标任务312天,1-10月份我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73天,仅位于全市第四,且氮氧化物指标持续居高不下。进入采暖期后环境空气质量明显下降,完成市政府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压力加大。

  1. 水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重视程度不高。个别部门对承担的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职责不清、目标不明确,不按时上报重点任务月进展情况。

    二是重点工作进度缓慢。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未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工作未开展;加油站双层罐改造及防渗池建设未开展;小岭工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

    三是出境水断面水质不稳定。6月份我县乾佑河古道岭出境断面水质总磷超标1.4倍。河道采砂、洗砂及施工等均影响水环境质量,造成水质超标。

    四是饮用水源地未通过审批。我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由于历史遗留原因等,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取水口上游存在居民、农家乐等污染源,整改难度大、工作难以推进,导致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至今未获得省政府审批。

  2. 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各相关部门、镇办要对照《柞水县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柞字〔201737号),做好各自承担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按照中、省环保督察整改和省、市各项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全力抓”的工作格局,确保全县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二)健全工作机制,协同联合监管各相关部门、镇办要严格落实大气和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联合执法联动机制,推行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调度及通报考核机制,切实落实住建、城管、水务、交通等相关部门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职责,逐步在全县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对照目标任务,加大推进力度。各相关部门、镇办要全面对照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柞水县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及《柞水县丹江等流域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方案》的目标任务,开展“回头看”,逐项梳理、对标落实、查漏补缺,按照时间节点和治理标准全力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四)强化治理措施,全力攻坚克难。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在城市、难点在冬季。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力度继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综合联合执法,开展冬防攻坚行动,加强部门联防联动、强化污染防治措施,有效降低冬季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排放强度,杜绝出现重污染天气发生,确保全年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五)强化督查考核,严格追究问责。加大对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考核力度,对照年度目标责任书要求,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影响年度市考县目标任务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将严格实施环保“一票否决”,并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

     

     

                         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