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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公安局智能执法办案中心建设招标公告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8-09-03

 

 

 

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柞水县公安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柞水县公安局智能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服务和工程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柞水县公安局智能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SCG-ZB[2018]05号

三、采购人名称:柞水县公安局

1、联系地址:商洛市柞水县城桃园临河路

2、联系人:党工

3、联系方式:0914-4321420

四、采购组织机构名称: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1、联系地址:柞水县政府楼四层

2、联系人:程工

2、联系方式:0914-432548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柞水县公安局智能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

1-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规范;

1-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的质量、安全要求及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4、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采购智能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项目50天,地点:柞水县公安局指定地点;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按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验收合格;

1-7、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项目用途:自用                

3、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4、项目预算:人民币280.60万元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履行完成本项目的能力,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并具有以下条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须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供应商须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其授权委托的全权代表近三年内无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

七、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8年0903日至2018年090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投标人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以上资质要求到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柞水县政府楼四层)获取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9月26日上午8:50前(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8年09月26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3、投标开标地点: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县政府楼四层) 

 

 

 

 

 

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9月3日

  

 

 

文稿编辑: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