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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营盘镇营镇社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部分附属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来源: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6-05-31

                                                                      标段编号:HMDL-SG[2016]-005-01/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柞水县营盘镇营镇社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部分附属工程已由柞水县发展改革局以柞发改发[2015]4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柞水县营盘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向上争取、政府统筹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柞水县营盘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柞水县营盘镇营镇社区。
2.2工程规模:新建生态停车场14436平方米;新建门户区公共卫生间252平方米、小峪口公共卫生间71平方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改造中区公共卫生间43平方米,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主街人行道建设约1920米。
2.3计划工期:以招标文件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5项目估算价:概算总投资约1780.00万元(具体投资以审核后的项目竣工结算为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一标段:生态停车场建设、新建门户区公共卫生间;二标段:新建小峪口公共卫生间、改造中区公共卫生间、主街人行道建设。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均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7日(节假日不含),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考核证、外省建筑企业“陕西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企业基本信息截图、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等)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4日14时00分,地点为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柞水县人民政府网、《各界导报》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 工                 
电    话:029-68095506                 
                                                                      2016年6月1日

文稿编辑:陈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