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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纪检监察“三转”工作的思考

来源:政府办 黄文龙 井绍君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4-06-30

自中纪委提出纪检监察工作实行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来,全国上下积极行动起来,认真贯彻落实,掀起了纪检监察“三转”工作热潮。我县动作快、力度大,在落实“三转”工作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加快进程,笔者就做好县级部门纪检监察“三转”工作进行了认真思考,现将个人粗浅看法作以交流。

理顺机构设置。监督履职、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重要职能,这些工作的开展要有相对独立宽松的环境保障,特别是案件的查办具有很强的机密性,只能在一个相对较小的范围内进行,必须有相对独立的机构保障。一是合理设置机构。按照“三定”工作方案,对全县县直各部门单位编制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合理设立派驻各单位的纪检机构规模、人员编制和工作职责,保障纪检工作的触角遍布县直部门单位的各个角落。二是单设办公场所。目前,县纪委、监察局在县直部门各单位派驻有机构,但这些派驻机构大多数办公场所与单位业务股室混设一起,股室布置不能正常化,办公氛围营造难,不利于工作正常开展。要加大专项治理行动力度,督促各单位单设纪检监察办公场所。三是回归纪检主业。明确纪检监察人员的工作职责,不得参与规定之外的单位事务,腾出精力和抽出双手主抓纪检工作,解决身兼多职、放松主业的现象。开展全县纪检“三转”工作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转在口对头上、文件上的行为,确保“三转”工作落到实处。

夯实“三转”基础。中纪委出台“三转”政策后,省、市也相继出台相关文件,目前“三转”工作的大框架已建立,需要快速完善枝梢末端构建工作,推动“三转”工作日趋成熟。一是明确纪检工作职责。依据新形势下纪检工作要求,围绕县域经济发展中心大局,制定出台适用于全县范围的纪检工作职责内容,特别是要突出廉政文化建设这一重要内容,明确工作标准和重点,夯实职责任务。二是找准工作着力部位。紧紧围绕作风建设、惩治腐败、预防监督三大主业,将自身角色定位由参与单位事务处置越位转向督促单位抓执行和抓落实的本位上来,全面履行“对监督者实施再监督、对检查者开展再检查”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扣住重点时间节点监督检查等重要环节,深入开展各项工作。三是抓好创新试点工作。坚持好中选优,选定典型单位,大胆开展试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三转”工作,总结成功经验,增加经验内涵,树立典型榜样,引领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开展,走出一条具有县域特色的纪检监察工作道路。

建立保障体系。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党委的双重管理,破除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性障碍,增强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威慑力量。加快建立健全系列规章制度,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发展。一是建立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作纪律制度、财经纪律制度、案件查办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使用办法等,全面加强纪检干部队伍管理,凝聚工作合力,促进纪检监察工作程序化、制度化发展。二是预算工作经费。县纪委、监察局根据各单位工作开展需要,确定县直部门各单位年度培训教育、工作开展等经费额度,作为一项开支列入单位年度财政预算,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资金保障。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逐年度制定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观摩学习、横向交流、上下互动、挂职锻炼等方式,大力开展岗前业务技能、岗上能力提升、增强执行力等培训活动,多途径、全方位地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技能强的人才队伍,为工作开展提供人才保障。

实行考核问责。纪检监察工作是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充分运用好考核这一“指挥棒”,撬动各方力量,推动各项工作更好地落实到位,以纪检工作的新成效聚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坚实力量。一是加强主要领导考核。实践证明,“一把手”重视了,工作就能抓得实、抓得好。县委、监察局要建立健全各部门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办法,加大对县直部门各单位“一把手”纪检监察工作考核,促使各部门单位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二是加强纪检干部考核。按照纪检工作双重管理体制,建立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考核办法,实行双重管理体制下纪检系统和派驻单位的双重考核,且依纪检监察系统考核为主,营造纪检监察干部良好的工作环境。三是实行纪检问题追责。依据相关规定,县上出台纪检监察问题追责办法,实行对单位“一把手”、直接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以责任追究的高压态势增强工作责任心,以责任倒逼保障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开展。


文稿编辑:陈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