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财政预算决算 > 

柞水县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8-03-14 07:48

柞水县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省、市政法委及县委的决策部署,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安排,协调、指导政法系统各部门的工作。

2、根据市委政法委、综治办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严肃执法的具体措施。

5、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相互制约,密切配合,督促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7、组织、推动政法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服务经济工作的途径,全面加强政法工作。

8、办理县委和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1、业务工作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二是狠抓社会治理,优化治安环境;三是创新举措宣传,巩固提升“两率”水平;四是抓好源头预防,强力化解矛盾纠纷;五是突出维稳安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六是打牢基层基础,增强服务保障能力。

2、公共工作方面:

一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二是加强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三是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四是高度重视机关安全、计划生育等工作。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政法委现内设2个行政股室,综合办公室和执法监督室;县综治办、县维稳办、县防范和处理邪教办、县国安办设在政法委。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政法委现有机关行政编制7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0名,公益岗位编制4名;实有在职人员20人,离退休人员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台价值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8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为241.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1.61万元,较上年增长35.8%,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其中专项经费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为27.8万元,较上年持平。

2018年支出预算为241.6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215.86万元,占支出总额89.3%;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7.8万元,占支出总额11.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41.65%,原因同上。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为241.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85.62万元,较上年增长38.18%,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引起人员经费增长。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5.62万元,较上年增长48.8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上年下降100%;商品服务支出用于人员的支出0万元,较上年下降0%;公用经费支出28.19万元,较上年下降6%;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7.8万元,较上年持平。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1)行政运行(2013601)241.61万元,较上年增长41.65%,原因是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缴费纳入部门预算、正常调资晋档。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6.8万元,较上年下降9.3%。其中出国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严格执行出国管理有关规定,并考虑到2018年出国培训任务增长因素,预算稍作压减;公务接待费3.8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5%,主要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比上年下降0.5万元,下降14%,主要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对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从总量上和单台消耗上进行压减。

2018年会议费预算0.2万元,较上年下降90%,原因是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办法,压缩会议规模和次数,对会议费预算进行压减。

2018年培训费预算0.1万元,较上年增加100%,原因是严格执行培训费管理办法,压缩培训人数和天数,对培训费预算进行压减。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19万元,比2017年预算下降1.97万元 ,下降6.5%。原因为本部门压缩开支、厉行节约。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八、2018年专项资金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共计27.8万元,其中治安维稳专项资金12万元, 警示教育及国安办专项资金11.2万元,网络维护专项4.6万元。全部纳入部门绩效管理。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综治维稳经费:每年三、四月和九、十月为平安创建集中宣传月,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提高“两率一度”水平,需要运用各种宣传方式来加大宣传力度,比如宣传车的租赁费,宣传标语及宣传品的制作费等等。


政法委2018预算公开导出表格.XLS


文稿编辑: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