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柞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1-12-29 15:54:33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发布者:张宸熙 浏览次数:
(2011年12月21日柞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
柞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柞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1月4日在柞水县城召开,会期5天。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柞水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关于柞水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柞水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柞水县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议关于柞水县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柞水县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柞水县2012年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柞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柞水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柞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柞水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柞水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选举柞水县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柞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出席商洛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柞水县人大常委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编辑:张宸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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